昨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以及《關于規范私人小客車合乘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合乘規定》)正式發布,其中規范了關于深圳網約車、巡游出租車以及市民合乘相關條件。相對于之前的相關征求意見稿,本次正式落地的細則將存量網約車過渡期由兩年延長至三年,相對較寬。

《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于公布之日起生效。按新規,車輛車齡需為2年以內,駕駛員要求擁有本地戶籍或持有本地居住證。此外,還在車輛有效期上進行限制。
【意見征集】
近2500條意見熱議運價和人員準入等
10月8日到11月8日期間,市交委通過座談會、微信聽證會、咨詢會等方式共收到社會各界對深圳市3份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政策文件的意見及建議2458條。其中,關于《實施意見》的意見及建議共49條,關于《暫行辦法》的意見及建議共2324條,關于《合乘規定》的意見及建議共85條。反饋意見主要來自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平臺及駕駛員、巡游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游車)企業及駕駛員、車輛生產廠商、租賃企業、行業協會、研究機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乘客群體等。
從反饋意見內容來看,《實施意見》焦點問題主要集中在巡游車經營權使用無償化、網約車規范管理、私人小客車合乘規范管理、巡游車經營環境改善、巡游車運價改革等方面。《暫行辦法》焦點問題主要集中在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準入條件、過渡性政策安排等方面。《合乘規定》焦點問題主要集中在合乘次數、合乘費用分攤、合乘規范3個方面。
【有效期限】
“老網約車”可申請辦理有效期3年“運輸證”
在網約車駕駛員方面,深圳要求須本市戶籍或者持有有效居住證,駕駛證取得滿3年。
在車型要求方面,純電動小汽車軸距為2650毫米以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有效期起始日為發證之日,屆滿日為車輛行駛證載明的注冊之日滿8年對應的日期;燃油小汽車軸距2700毫米以上、排量1750毫升以上、達到深圳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有效期起始日為發證之日,屆滿日為2020年12月31日;混合動力小汽車:軸距2700毫米以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有效期起始日為發證之日,屆滿日為2020年12月31日。
按本次發布的規定,混合動力、燃油型網約車的運輸證無論何時注冊,都將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而純電動車輛運輸證則規定為注冊之日后8年,條件相對緩和,也符合深圳大力推廣純電動車的政策。
關于現有網約車的過渡性安排,2016年12月28日前已經在本市從事網約車服務,車型為排量1580毫升以上的燃油小汽車或軸距2650毫米以上、純電驅動狀態下續航里程50公里以上的混合動力小汽車,可在本辦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內申請辦理有效期為3年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過渡措施】
存量網約車過渡期2年變3年
車輛準入條件方面,《暫行辦法》規定,網約車必須為本市登記注冊的7座以下乘用車,登記注冊的車輛所有人為企業或者個人,且車輛在檢驗有效期內,將原來的“5座以上7座以下”調整成“7座以下”,一定程度上放寬了對車型的限制。在網約車型走中高端的大趨勢下,這也意味著未來網約車中可能會存在兩座跑車。
另一方面,對于網約車平臺公司,《暫行辦法》與征求意見稿相比,并無太大變化,依然要求在本市設立分支機構、擁有辦公場所、人員等,同時要求將網絡服務平臺數據庫介入本市政府監管平臺等。
數據顯示,深圳網約車大約65萬輛。新規成效后,存量出租車如何過渡?市交委表示,考慮到網約車行業平穩過渡和存量網約車的實際情況,將存量網約車過渡性安排的政策時間由原征求意見稿中的2年延長為3年。同時,本次正式落地的細則中明確了網約車準入、退出機制,包括3種退出經營情形。《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有效期屆滿;車輛所有人為企業,該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撤銷或者注銷的;車輛所有人為個人,該個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被吊銷。
【發展方向】
2020年存量巡游車全更新為純電動汽車
出租車方面,《實施意見》規定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實行無償使用。既有償使用的巡游車經營權,逐步實現無償使用,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同時,政府相關部門將加大政策引導和財政扶持力度,加快充電樁等配套設施建設,新增巡游車全部使用純電動汽車,2020年存量巡游車全部更新為純電動汽車,并引導加快網約車使用純電動汽車。
同時,對于市民熱議的駕駛員合法權益方面,《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堅決依法制止利用出租汽車經營權或收益向出租汽車駕駛員轉嫁經營風險的行為。
【鼓勵合乘】
同一車輛每天不得超過3次
同日發布的《合乘規定》與征求意見稿相比,并無任何變化。其中明確規定,合乘出行提供者在合乘平臺提前發布出行計劃及線路,分攤出行成本的,分攤總費用僅限燃料成本及通行費等直接費用,按合乘里程計算,且單次里程分攤費用不得超過紅色出租小汽車里程續租價的50%(不含起步價、燃油附加費、候時費、長途返空費、夜間附加費)。合乘平臺可在合乘者分攤的總費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務費。
同時,合乘出行提供者有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使用在本市注冊且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七座及以下車輛提供合乘出行。合乘出行提供者提供合乘出行,同一車輛每天不得超過3次。
在本市提供合乘服務信息的合乘平臺應在提供信息服務20日前向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并提供明確清晰的合乘運營模式、合乘提供者和合乘者信息發布及操作方式的說明。
【平臺回應】
滴滴:將繼續加強規范管理提升安全體驗
對于深圳落地細則,滴滴表示,相較于征求意見稿,深圳的實施細則在吸納各方意見基礎上,朝著更合理和寬松的方向做了修改,如過渡期由2年延長到3年,也給予了180天的辦證期,這種創新性設計,考慮了網約車平臺發展的實際情況,給予了新生事物發展的時間,充分體現了深圳經濟特區的創新、務實精神。這使得網約車平臺能夠更好地為群眾提供出行服務、推動行業健康發展。滴滴將一如既往通過持續創新,加強規范管理,提升安全體驗,為深圳市民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出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