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膽子粗!未經許可擅自封路施工,項目經理被拘留3日
未辦理報批手續,擅自封閉公共道路進行施工,且不設圍護及警示標志。1月10日,武漢市硚口區交通大隊對湖北某建設公司項目負責人樊某某予以行政拘留3日。
1月9日上午,武漢市硚口區交通大隊民警在巡邏中發現,寶豐街內一段長約30米的路面被挖開施工。經查,施工方未有辦理報批手續,未設置任何警示標志,也未安裝圍欄擋板,夜間也未將溝坎予以覆蓋,現場一片狼藉。這給過往車輛、行人帶來很大安全隱患,給周邊居民生活造成很大不便。
隨后,民警當即找到施工負責人——湖北某建設公司項目經理樊某某,依法將其傳喚至硚口區交通大隊,指出錯誤并勒令其立即整改、消除隱患,并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1月10日,樊某某被送進硚口公安分局拘留所。
硚口警方介紹,按照相關規定,道路施工要辦理報批手續,并且在施工期間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設置警示標志和圍欄擋板,夜間要對工地上的溝井坎穴予以覆蓋;施工方承諾今天上圍欄擋板和警示標志,預計下午可以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