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單位多次違反八項規定精神
蔡甸區殘聯負責人 受黨內警告處分
武漢晚報訊記者昨從市紀委獲悉,因多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蔡甸區殘聯負責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唐永新任蔡甸區殘聯黨組書記。2017年12月至今任區委黨校調研員。2017年12月,經蔡甸區委研究決定,免去其區殘聯黨組書記職務。
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蔡甸區殘聯將日常招待費6.6萬元列入會務費中報銷;期間,區殘聯報銷無接待單位公函和公務接待清單等憑證的公務接待費和誤餐費1萬余元。區殘聯還違規向職工發放購物卡、交通補貼,為職工報銷個人旅游費用等。
辦案人員介紹,唐永新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區殘聯多次發生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應承擔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