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武漢再出新規:取得預售證后10日內一次性銷售所有房源 嚴禁捂盤
武晚傳媒·武漢晚報3月15日訊記者今從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武漢市剛剛出爐《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中提出將對商品房銷售全過程實施監管,以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行為,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意見中提到,實行銷售方案備案與公示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應向房管部門提交申報預售房源銷售方案,銷售方案備案后,原則上不得調整變動。房地產開發企業應通過銷售現場、網絡等途徑向社會公示已備案的銷售方案。
此外意見特別提出,將實行售中現場巡查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須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銷售全部準售房源,銷售時間須在上午9:00至下午20:00之間。項目銷售期間,應主動配合并接受房管部門的現場監督。
而在商品房項目公開銷售后三日內,房地產開發企業還須向房管部門報告房屋銷售情況,提交認購人名單,并通過“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和備案系統”將認購人與所購房屋進行實名綁定,原則上不得調整變動。銷售后三十日內,房管部門應按照所售房屋的一定比例,對購房人進行抽樣調查。
意見中特別提到,當意向購房人數多于項目準售房源的,宜采取公證搖號方式公開銷售。
對違反規定的開發企業,將被依法責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符合法定處罰情形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并向社會公示。在整改完成前,將暫停項目網上簽約和預售資金監管帳戶的資金撥付。
責編:徐楚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