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恩施州農發擔保公司原董事長馬家敏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恩施州紀委監委消息:經恩施州委批準,恩施州紀委監委對恩施州農發擔保公司原董事長馬家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馬家敏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將應當由其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代為支付;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在州農發擔保公司兼職取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州農發擔保公司虛列支出套取資金,用于沖銷公司按規定不能報銷的費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在國有資產管理及擔保事項的審批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馬家敏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違背黨的宗旨,理想信念缺失、法紀觀念淡薄,擅權妄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恩施州紀委監委研究并報恩施州委批準,決定給予馬家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收繳其違紀所得,對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恩施州紀委監委)
責編:劉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