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從洪山搬家到武昌,5年的入戶積分消失了
武漢晚報10月11日訊 近日,網民王女士向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板求助:申請積分入戶時發現,居住證上少了5年的居住證記錄。王女士說,政策規定僅10月份可申辦積分入戶,而自己的積分莫名消失了10分,她為此非常著急。
王女士說,20年前她隨父母來到武漢居住,后來在武漢結婚成家。2010年,因為女兒入讀幼兒園需要,她便在當時的居住地洪山區湖工社區辦理了居住證,幾年來一直正常續期。2016年,王女士在武昌區南湖街買了房子,一家人住到了武昌區,居住證上的地址隨之由洪山區變更為武昌區。
王女士一直希望能在武漢落戶,但她的房屋面積達不到要求,也不符合留漢大學生落戶政策,只能爭取積分入戶。按照武漢市積分入戶相關規定,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總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申請人,可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其中居住證指標最高分值30分,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每滿1年積2分。
王女士告訴記者,近日前往武昌區政務服務中心申請辦理積分入戶,工作人員告知,系統查詢顯示,王女士的居住證上僅有兩年的居住記錄,可積4分。“2016年10月之前,我在洪山區的居住證記錄全部沒有了,相當于莫名消失了10個積分。”王女士說,從洪山區搬遷到武昌區居住后,居住證編號一直未變。
王女士隨后前往洪山區政務服務中心,“這邊的工作人員查詢后卻告知,此前的5年居住記錄都能顯示。”
記者發現,王女士的這條留言已被轉交到洪山區辦理。11日下午,洪山區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經過調查了解得知,王女士從洪山區搬遷到武昌區居住之后,中間有幾個月,居住證出現了斷檔。按照武漢市積分入戶相關規定,要求在武漢市連續居住,如果期間離開武漢了,則此前的積分注銷,需重新登記。
該負責人表示,收到王女士留言后已與她溝通聯系,類似王女士這種情況,當事人如果能自行舉證,提供房租合同、稅收、工資條等材料,證明居住證斷檔期間仍在武漢居住,那么轄區公安部門可向市局申請,續接此前的積分。
責編:劉志斌
10月,市民對于用氣量的咨詢逐漸達到高峰,想了解自己家天然氣的使用情況,不用去營業廳排隊,微信一查,一目了然!
獲取方式:
1、掃描上方二維碼,關注大楚網官方微信(微信號:dachuwang)
2、進入大楚網官微,在對話框回復【天然氣】,即可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