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房主弄丟不動產證想補辦好難,房管部門協調貸款銀行后同意辦理
楚天都市報訊不小心弄丟了房產證,想補辦卻辦不了。11月1日,漢陽的陳先生向記者反映,這么重要的證件,丟失了難道就沒有一個補辦的解決方案嗎?
陳先生說,今年4月,兒子在漢陽攔江路頤翠苑購買了一套90平方米的二手房,單價1.58萬元/平方米,過戶費等算下來,總共花去了160多萬元,其中向一家商業銀行貸款了80萬元,還款期限是20年。
今年4月,陳先生到漢陽區政務中心辦理完過戶手續后,因為感冒吃了藥,昏頭昏腦的將不動產證放在電動車前面的車簍里,隨后騎車回家。騎了10多分鐘后,他才發現,車簍底部有縫隙,不動產證漏掉不見了!陳先生于是來到辦理不動產證的窗口咨詢,工作人員表示,因為涉及貸款抵押,補辦丟失的不動產證,需要貸款銀行簽字同意。工作人員讓他填寫了遺失需要補辦的情況說明,上個月,陳先生拿到銀行去蓋章。不料銀行回復,不能為他蓋章。
“證補辦不了,以后孫子落戶上學等都是問題。”陳先生說,因為他的疏忽和如今無法彌補,媳婦意見很大,都起了家庭矛盾。
11月1日,楚天都市報陪同陳先生來到當事銀行,有關負責人拿出“特殊業務處理登記表”解釋,他們確實做了努力,接到陳先生的申請后,已向上申報,風控部門包括顧問律師都表示,無法為陳先生蓋章,因為當初是用陳先生丟失的不動產證抵押的,在沒有還清貸款解押的情況下,如果現在換成新補辦的不動產證作抵押,辦理貸款的時間上就會存在幾個月的差距,期間如果出現任何糾紛,銀行將面臨失去第一權利人的風險。可否直接找房管部門,補辦一張編號一樣的證。
隨后,記者隨同陳先生又來到漢陽區政務中心。辦理不動產權證窗口的有關負責人介紹,不動產證遺失后,需要在報紙上刊登作廢聲明,因此補辦的證,不可能和遺失的證編號一樣。陳先生的不動產證既然處于抵押狀態,別人拿去后也做不了什么,應該不會存在什么蠻大風險,他們將與銀行溝通后,給陳先生一個滿意的答復。
11月2日下午,陳先生回告記者,銀行人員已與他聯系,同意補辦,讓他寫一份承諾書,對兩次辦理抵押期間存在的風險擔責,辦理新證后由銀行人員陪拿,第一時間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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