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武漢市江夏區人大常委會原副區級干部劉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長江日報融媒體11月29日訊29日,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經武漢市委批準,武漢市紀委監委對武漢市江夏區人大常委會原副區級干部劉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平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違規為親屬謀取人事利益;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違反規定,擅自決定低價出租國有資產,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劉平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而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既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又涉嫌職務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武漢市紀委監委研究并報武漢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劉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責編:劉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