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深夜撞死下班路人后逃逸,江岸警方4小時查獲嫌疑人
楚天都市報1月15日訊深夜,男子在一條新建道路上將一名男子撞倒在地身亡,害怕被查駕車逃離事故現場,直到次日才被群眾發現。江岸區交通大隊民警接警后僅4個小時,就成功破獲了該案,并敦促嫌疑人到案。
“幸福路一家公司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倒在地上懷疑已經死亡。”1月13日7時14分許,江岸區交通大隊接到群眾報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快速趕到現場后發現,當事人已經沒有生命跡象,現場遺留有一些車輛碎片和一輛自行車,初步確定該事故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大隊成立偵破專班,并現場制定偵破方案。
專班民警通過走訪詢問目擊證人,對現場遺留的車輛撞擊殘片進行勘驗,搜集有關車輛信息資料,同時結合檢驗鑒定部門意見,初步確定肇事車輛的車型為本田繽智牌小型轎車。辦案人員調取大量監控視頻、卡口資料,對事故現場附近經過的所有類似車型進行逐一比對甄別,最終鎖定肇事車輛為鄂A37***繽智牌小型轎車。經軌跡排查,最終在解放大道堤角公園附近的停車場內將肇事車輛查獲。
民警立即聯系車主胡某,胡某稱該車系其子胡某斌使用,目前不知其去向。辦案人員與胡某斌聯系后,胡某斌對肇事逃逸供認不諱。經過辦案民警4小時的縝密排查,該肇事逃逸案終于告破。
經查,1月12日晚11時許,胡某斌駕車途徑幸福路某公司附近時,撞倒了下班后騎自行車回家的喬某,致喬某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后,胡某斌因害怕,駕車逃離事故現場。由于事發路段屬于新建道路,又案發在深夜,現場人煙稀少,照明條件有限,所以直至次日上午才被群眾發現。
辦案人員敦促胡某斌及時到江岸區交通大隊接受處理。胡某斌于1月13日14時許到案,目前因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吊銷且終身不得考取機動車駕駛證。在此,江岸交警呼吁廣大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先報警,保護好現場,千萬不要存僥幸心理逃離,逃逸者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責編:劉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