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趙貝
通訊員 沈法宣 羅瑤
8月15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湖北省迄今最大的林業“碳票”被認購,總計3164.56噸碳匯,價值28萬余元。據悉,該案系湖北省首張林業碳票簽發后認購林業碳匯數額最大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碳票(通訊員供圖)
據了解,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期間,被告某公司在建設施工過程中超審批紅線使用林地、土地。經認定,非法占用農用地面積為27611.27平方米(合41.41畝)。
2022年10月,被告某公司主動對被損毀林木地塊進行修復,重建復綠面積為32841平方米。經專家評估認定,損毀林地的各項生態功能不復存在,相關生態服務功能損失共計28萬余元。
宜昌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公司非法占用農用地的行為造成森林植被破壞,影響周邊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雖進行了一定程度的修復,但經專家意見認定,新造林尚不具備生態功能,社會公共利益仍處于受侵害狀態。
宜昌市人民檢察院于2024年6月11日向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判令被告公司賠償相關生態服務功能損失共計28萬余元,同時在市級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案件受理后,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雖已進行了補植復綠,但補種的樹木為幼樹,約5年方能郁閉成林初步具備生態功能,無法彌補相關生態環境損失,根據相關規定,公益訴訟起訴人主張賠償生態服務功能損失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認定客觀事實存在的基礎上,引導被告某公司通過購買碳匯的方式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8月14日,雙方當事人就認購碳匯達成一致意見,簽訂調解協議,被告公司自愿購買長陽林業“碳票”履行生態損害賠償責任,認購金額28萬余元,認購碳匯量3164.56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