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邱睦
通訊員 郝麗萍
實習生 羅萌瑤 余伊揚
為了逃避執行,被執行人換掉手機號,搬離原居住地址,“失蹤”了4年之久,沒想到每個月公司繳納的社保流水“出賣”了他。在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一起“終本”案件最終執行完畢。8月20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法院獲悉了這一事件。
2018年,家住襄陽的梁雨(化名)來武漢探親,意外地與桂軍(化名)駕駛的機動車發生碰撞。梁雨當場受傷。后經管轄法院的調解,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確定桂軍賠償梁雨交通事故損失93000元。文書生效后,因桂軍未履行給付義務,梁雨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因在執行過程中運用多種手段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該案于2020年5月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方式結案。此后,申請人梁雨連續二年申請恢復執行,仍有近5萬元賠償款未執行到位。據梁雨稱,該案件“終本”之后,被執行人桂軍就“失蹤”了,“我打他的電話發現他手機換號了。去他家,也沒有人。”
2024年4月,經上級法院指定,該案交由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法院交叉執行。
“收到案子后,我們立刻主動與申請執行人取得了聯系。”執行法官說。由于執行干警積極主動的工作態度,逐步贏得了申請執行人的信賴。
執行干警經過分析研判后確定,該案的第一要務是找到被執行人。由于居住地無法找到被執行人,執行法官就換了一種思路:“我們就猜測,當時的案發地會不會就是被執行人現在工作的地方。”
抱著試一試的想法,聯系上了案發地的政務服務中心。令執行干警感到意外的是,居然真的查詢到了被執行人社保繳納情況和銀行流水。“通過社保流水,我們最終在一家當地的公司找到正在上班的桂軍。”說。
“經過溝通,申請人現在同意給你一周的時間去籌錢。如果一周后還不給錢,我們就會對你采取拘留措施了。”因被執行人未如實陳述收入情況,也未主動申報財產,執行干警當即給被執行人下達預拘留決定書。
眼看快到約定時間,為防止被執行人再次躲避執行,執行干警主動聯系被執行人,“你一定要按期履行,否則將面臨拘留的強制措施。”
在承辦法官的釋法明理及強制措施的威懾下,被執行人桂軍在約定期限前向申請執行人梁雨支付了全部款項。至此,該“交叉執行”案件順利執結。
據悉,今年以來,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法院受理交叉執行案件數295件。截至目前,蔡甸區法院已結案44件,執行完畢16件,達成執行和解結案11件,執行到位金額209.97萬元,其中通過交叉執行成功執結涉民生案件13件,執行到位金額1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