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5日,修改后的慈善法正式施行。據相關解讀,修改后的慈善法有利于更好適應我國慈善事業發展,營造出良好的慈善社會氛圍。
成人善事,其功更倍;動人善愿,其量無涯。慈善,本是一種大公無私的個體自發行為,任何時代都有其存在,中國自古以來就有扶危濟困、德行化人的傳統,慈善的種子深深地埋在中國人的基因里。特別是在現代社會治理中,慈善更是被視為社會保障體系的必要補充,具有重要的社會支撐功能?;仡櫧┠陙泶壬剖聵I的發展不難看出,人們一方面越來越慷慨地投入慈善事業,另一方面對慈善事業缺乏法治規范的怨氣也越來越大,如,一些慈善組織缺乏公信力、慈善款使用不公開透明、公益捐贈缺乏必要回饋等。直到最近,和慈善相關的新聞仍然是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
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如今,個人通過網絡求助的現象明顯增多,這在幫助大病患者籌集醫療費用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亂象,有的求助人隱瞞財產、夸大病情,有的對個人信息審核不嚴,有的甚至刻意包裝病情……對整個行業的公信力產生消極影響。譬如,湖北省孝昌縣法院審理的一起詐騙案引發社會關注,黃某某通過P圖軟件偽造虛假病例,向某網絡救助平臺申請募集救治費用10萬元。在籌款過程中,平臺方發現其偽造虛假病例,隨即關閉籌款通道。此次慈善法修改,專門增加了相關內容。例如,對個人因疾病等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向社會求助的行為作出規定,要求求助人和信息發布人應當對信息真實性負責,不得通過虛構、隱瞞事實等方式騙取救助;同時,明確要求從事個人求助網絡服務的平臺應當經國務院民政部門指定,對通過其發布的求助信息真實性進行查驗,并及時、全面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這些新規為更好實現慈善的社會功能提供了法治保障。
徒法不足以自行。此次修改慈善法,是著眼解決慈善事業發展的實際問題,探尋符合中國實際和時代要求的慈善事業發展道路和制度設計,促進慈善事業法治化發展。為了更好發揮慈善法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激發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潛力,需要及時制定配套性規定,有關部門需要根據修改內容對相關法規規章進行完善,確保與慈善法規定一致等。如,將慈善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給予稅收優惠、提供財政支持、實行慈善榮譽褒獎,以及搭建慈善信息平臺、健全信用記錄等多種相關服務。為我國慈善事業獲得更大發展提供重要的法治環境。
修改后的慈善法正式施行,將是填補空白之舉,無疑能夠推動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同時,應該清醒地認識到,一部法律不可能解決中國慈善領域的所有問題。中國的慈善事業正在蓬勃發展之中,它還將不斷地向法治建設提出新問題,求解新答案,二者的良性互動方興未艾。從這個意義上講,修改后的慈善法正式施行不是終點,而是一個良好的起點。
慈心為人,善舉濟世。慈善事業是一項社會性事業,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政府部門、慈善組織的大力倡導,離不開名人的示范、公眾的參與,最重要的是離不開法治的保駕護航。要依法治“善”,用法治的力量嚴格規范慈善行為、強化慈善行業自律、加強慈善信息公開,讓寶貴的慈善資源在扶貧濟困中得到充分利用,社會將更加和諧,國家將更充滿愛。
稿源:荊楚網(湖北日報網)
作者:寧宜潮(武漢市黃陂區“木蘭墨客”網評團隊)
責編:丁楚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