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湯立毅 通訊員周櫟)9月5日上午,荊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就荊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今年4月出臺的“新十條”和7月出臺的“優八條”相關政策進行詳細解讀,并現場回答記者提問。
荊州住房公積金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程亮介紹,今年4月份出臺的荊州市住房公積金“新十條”政策進一步放寬了公積金繳存限制和公積金提取條件,進一步拓寬了公積金惠民服務項目,進一步優化了服務網點,在荊州城區合作銀行網點內設立專門的公積金業務辦理柜臺,更加方便市民就近辦理公積金相關業務。
“新十條”具體內容如下:
1.調整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
按照自愿原則,鼓勵縣城返鄉就業創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農業轉移人員以及新市民、青年人中的靈活就業人員建繳住房公積金。將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調整為荊州市市轄區內上一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2.支持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購房首付款
在荊州市行政區劃內購買商品房時,實施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政策。
3.全面放開住房公積金貸款戶籍及繳存地限制
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荊州市行政區劃內購買自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不受戶籍及繳存地限制,且享受本市繳存職工同等貸款政策。
4.進一步放寬“商轉公”限定條件
將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開戶時間早于或等于商業貸款發放時間放寬到不晚于商業貸款發放時間兩年內,商業貸款尚未結清的期房和現房均可辦理“商轉公貸款”。
5.實施住房公積金“認房不認貸”
繳存人在荊州市行政區劃內購買商品房申請貸款時,繳存人家庭(包括繳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荊州市行政區劃內無自住住房,認定為首套住房;繳存人家庭在荊州市行政區劃范圍內已有一套自住住房,再次購買住房申請貸款時認定為第二套住房。不向第三套及以上繳存人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維持不變。
6.進一步放寬“一人購房全家幫”政策
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限制,繳存人在荊州市行政區劃內購買自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同時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直系親屬(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7.放開下崗失業人員公積金提取條件
戶口在荊州本地,下崗失業或離職且公積金賬戶封存滿2年,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保留下崗失業男職工年滿50周歲或女職工年滿45周歲可銷戶提取個人公積金的政策)。
8.支持提取公積金用于大病醫療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大病醫療。
9.增設公積金銀行服務點
在荊州城區合作銀行網點內設立專門的公積金業務辦理柜臺,服務點除在正常工作時間外,還可在休息日以及工作日的午休時間為繳存人提供公積金提取、按月還貸對沖申請(取消)、個人賬戶轉移等個人業務,以及單位開戶和信息變更、職工增減、基數調整等對公業務辦理。
10.延長《關于落實市政府文件精神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荊金〔2022〕24號)實施期限
延長《關于落實市政府文件精神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荊金〔2022〕24號)實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除此之外,荊州住房公積金中心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優八條”,旨在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民生保障作用,調整荊州市住房公積金現行使用政策,簡化業務辦理流程,提高住房公積金政務服務水平。
“優八條”具體內容如下:
1.放寬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間限制:由原政策規定的購房行為發生一年內放寬至兩年內提取。
2.取消租房提取月對月限制條件:將租房提取時間調整為每一自然年一次。
3.取消下崗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要件:公積金賬戶封存或停繳滿兩年,提供本人身份證、銀行卡原件即可辦理提取。
4.取消靈活就業人員銷戶提取時間限制:若申請人無公積金貸款或未向他人提供擔保的,可隨時申請銷戶提取。
5.取消償還公積金貸款的限制:不再限制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的還款時間、金額和次數限制。
6.進一步加大對于大病提取的支持力度: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大病醫療。
7.簡化亡故提取辦理流程:將亡故提取的資金支付方式調整為將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打款至亡故職工的銀行卡。
8.明確農村宅基地自建房使用住房公積金政策證明材料:鄉(鎮)及以上主管部門發放的《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審批表》,鄉(鎮)及以上政府發放的《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荊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發放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預算造價表》。
發布會現場,荊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綜合業務科科長劉丹、審批與窗口指導科科長郝靜波、數字化建設和數據管理科科長文雨分別回答記者提問。相關內容如下:
問:所有異地公積金繳存職工都可以在荊州貸款買房嗎?異地繳存職工也可以辦理商貸轉公積金貸款業務嗎?
答:全面放開住房公積金貸款戶籍及繳存地的限制,就是在全國任何地方,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以上的公積金繳存職工,只要是在荊州行政區劃內購買自住房,不再受戶籍地和繳存地的限制,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并且享受與本市繳存職工同等的貸款政策。但是目前,外地繳存職工還是無法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根據《荊州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細則》(荊金〔2023〕26號):申請商轉公,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商業貸款所在地、“商轉公”貸款申請所涉抵押房產均在荊州市行政轄區(即“三地合一”),且住房商貸銀行同意提前結清貸款。因此僅荊州市內的公積金繳存職工可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
問:“新十條”和“優八條”政策實施后“商轉公”貸款業務跟以前的政策相比有什么區別?
答:政策調整前只有現房能夠申請“商轉公”貸款,也就是必須在房屋辦理不動產權證后才能申請“商轉公”貸款,現在期房也可以申請“商轉公”貸款。同時,中心放寬了對公積金開戶時間的限制,只需公積金開戶時間不晚于商貸發放兩年內。比如說:2024年4月7日發放的商業貸款,若想辦理“商轉公”貸款,那么只需要公積金賬戶開戶的時間不晚于2022年4月7日即可。注意:但凡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的期房,均要求是已交付使用的房產,并且在申請時夫妻雙方需要明確貸款權利和義務。
問:有關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大病醫療方面,具體政策是怎樣的?
答: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大病醫療是為了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的民生保障作用,主要是針對特定條件下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出臺的一項提取政策。
繳存職工本人、配偶或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且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繳存職工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重大疾病病種包括: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九種重病、大病。暫不支持其他重病、大病作為提取條件。
繳存職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余額用于大病醫療,申請提取時限不得超過患者支付醫療費用之日起一年,提取最高額度不超過自付醫療費用總額。
問:“新十條”和“優八條”對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和使用政策有哪些調整?
答:首先,靈活就業人員的月繳存基數下限有所調整,由荊州市市轄區內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標準的60%下調為荊州市市轄區內上一年度最低工資標準。貸款額度方面也有所變化:在申請貸款時,靈活就業人員單邊貸款最高可貸額度為40萬元,雙邊貸款最高60萬元;若有一方為單位繳存職工,貸款最高限額按照《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文件執行,即雙邊貸款70萬。第三個變化:取消原政策中對于靈活就業人員申請銷戶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需連續繳存滿兩年的規定。若靈活就業人員未申請公積金貸款或未向他人提供擔保的隨時可申請銷戶提取。
問:“優八條”對下崗失業人員的公積金提取政策做了哪些優化?
答:在“新十條”和“優八條”實施以前,下崗失業人員提取住房公積金有兩種情況,一是職工下崗失業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且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提取,二是職工下崗失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提取。“新十條”和“優八條”對第一種情況進行了調整:戶口在荊州本地,下崗失業或離職且公積金賬戶封存滿2年,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保留下崗失業男職工年滿50周歲或女職工年滿45周歲可銷戶提取個人公積金的政策。也就是說,賬戶封存時間達到提取要求,或者繳存職工年齡達到提取要求,都可以申請辦理下崗失業提取。在申請該項業務辦理時,僅需提供身份證、銀行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