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劉宇)“掛證”現象是工程建設領域的一大頑疾,嚴重危害工程質量安全。9月6日,省住建廳和省人社廳聯合印發《湖北省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掛證”行為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掛證”就是證書掛靠,主要指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冊執業資格證書以獲取報酬的行為。
根據安排,即日起至10月底為自查自糾階段,按照屬地原則,各市州住建部門組織轄區建設工程企業簽訂不使用“掛證”人員承諾書,督促企業對注冊人員逐一自查。
今年11月至2025年1月底啟動全面排查。將借助大數據對轄區內注冊人員進行全面比對排查,分級分類建立注冊人員“掛證”線索臺賬。省市住建部門將對照線索臺賬逐級組織開展“飛行檢查”,重點檢查頻繁更換注冊單位的人員、使用頻繁變更注冊單位人員的企業(“兩個頻繁”)以及“公職人員掛證”行為。
此次專項治理將落實嚴管重罰。被認定為“掛證”的注冊人員,由行政許可機關依法撤銷其注冊許可,在“湖北信用住建”平臺記入個人不良行為記錄,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對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企業予以公開,在“湖北信用住建”平臺記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并納入資質動態核查,依法進行處理。
方案還要求各市州住建部門與屬地紀委監委、公安機關等部門建立聯合懲戒機制。對違法違規的中介服務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進行公開曝光、責令限期整改,對中介服務機構偽造證件用于“掛證”的違法線索,移交公安機關進一步查處。對發現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報其實際工作單位,并將線索移交同級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