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李朝霞 汪子軼 王艷華 通訊員 郭姍姍
某叫車服務平臺,對其特許經營和非特許經營出租車同時開放,但該平臺一直在分配乘車用戶時優先考慮其特許經營的出租車,不為其下發行程小于1公里等利潤較低的訂單。由于特許經營司機通過算法優待獲得了相對較高收入,越來越多出租車只接該平臺訂單,導致車主和用戶更加離不開該平臺。為此,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對其進行了處罰。
9月10日,2024年全國公平競爭大會主題大會上,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副委員長曹洪善通過一個真實案例,講述了數字經濟領域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對市場、消費者以及平臺自身的負面影響。
“在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推動下,探索促進公平競爭的方法是非常迫切的,而且也非常有意義。”曹洪善表示,他們正在為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作出積極努力。
隨著信息技術快速發展,數據已成為新型生產要素,數字領域的公平競爭成為全球共同關注的焦點。
“數字平臺憑借強大網絡效應、巨大經濟體量、海量數據資源等在市場中占據主導地位,使新入場企業或小企業難以與之抗衡。”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競爭委員會主席弗萊德瑞克·杰尼認為,數字領域的競爭方式有別于傳統市場,數字平臺可依賴算法在不同市場內提供多樣化的服務,平臺間的競爭更多在于創新服務而非價格上,因此數字領域的競爭更加難以定義,更為復雜。數據成為維護公平競爭的關鍵。
大型數字平臺收購有潛力的初創公司,避免其成為日后的競爭對手;平臺將用戶訪問其多樣化服務的權限捆綁在一起,或者通過壟斷數據來限制服務的互操作性,將消費者鎖定在自身平臺上……數字經濟的本質是數據要素驅動,數字平臺之間的競爭主要圍繞數據展開,或者因數據爭奪而產生競爭問題。平臺經營者則主要依靠海量數據、算法技術、鎖定用戶等手段獲得市場支配地位。
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專家咨詢組組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王利明認為,要增強數據流通與利用,推動數據共享,確認數據處理者應當依法享有的數據權益,劃清數據權益的邊界,同時規整數據濫用等行為,完善打破數據壟斷、推動數據共享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為各類經營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空間。
意大利競爭與市場管理局主席羅伯托·魯斯蒂切利說,要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公平競爭之中,從供給側和需求側雙向發力,維護數字市場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