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劉暢、通訊員朱冰容、宋子文)五歲單親女孩婷婷因長期缺乏家長的照顧,竟被五旬老男人在線隔空猥褻騷擾。近日,武漢市武昌區法院判決變更撫養權,女孩改為媽媽撫養。
婷婷今年5歲,已從幼兒園畢業。因為爸爸沒有送婷婷去上幼小銜接班,她白天輾轉在爸爸的辦公室、爸爸的同事處,晚上則常常一個人待在出租屋里。由于長期無人照管,婷婷經常通過手機和陌生人在網上聊天。
年幼的她還不會打字,只會發語音,也因此被壞人盯上——一個年過五旬的男人,給婷婷發送包含性暗示的騷擾言語、少兒不宜的圖片、視頻,并給婷婷撥打語音,哄騙婷婷給他拍視頻,持續時間近一個月。
“婷婷才5歲,她什么都不懂,就受到這樣的傷害,我做媽媽的怎么受得了!”婷婷媽媽知曉此事,立即接走婷婷,并向武昌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
原來在婷婷4歲時,她的媽媽和爸爸離婚,之后婷婷跟著爸爸和他的再婚妻子李阿姨生活。李阿姨送婷婷上幼兒園、照顧她的學習生活,婷婷媽媽則按照離婚協議約定每月支付婷婷的生活費,婷婷的生活也算穩定。然而時間不長,李阿姨與婷婷爸爸產生矛盾離開,婷婷便時常無人照顧。
“這該對她的成長和身心健康造成多大影響。”承辦此案的武昌區法院中華路法庭的法官十分痛心。
“只能待在辦公室里面,沒有學上,也沒有朋友跟我玩。”庭審中,婷婷媽媽拿出了孩子的陳述視頻。婷婷爸爸則認為,他承擔了婷婷99%的開銷,還給孩子提供住處,先前是因為孩子奶奶生病無法脫身,現在母親身體已經恢復,他要求將婷婷送回。
“如果爸爸培養婷婷規律健康的生活習慣,給予婷婷足夠的關注和陪伴,引導婷婷合理安全使用網絡,那么婷婷受到的網絡侵害是能夠避免的。”法院認為,鑒于婷婷爸爸沒有盡到保障婷婷健康成長的撫養保護義務,也不能滿足婷婷對家庭溫暖和親情關愛的情感需求,將婷婷的撫養權判歸母親。
同時,法院還向公安機關移送了“隔空猥褻”的犯罪線索,向婷婷的父母發出家庭教育令,責令他們保證孩子營養均衡、科學運動、睡眠充足,關注孩子心理健康,加強對孩子健康上網和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
此案雖為個案,但凸顯了未成年人網絡安全問題的重要性,需要社會各界共同構建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下一步,武昌法院將同轄區內教育局、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攜手合作,開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行動,貫徹落實《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