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1月5日訊(通訊員 劉洪凱 嚴國鋒)為了躲避執法,竟然棄車逃走!1月5日上午,洪山區城管委燃管辦與青菱城管一中隊聯合執法時,發生了這樣一幕。
當時,該委燃管辦工作人員連同青菱一中隊執法隊員,正共同檢查洪山區青菱街某瓶裝液化氣儲備站的燃氣管理儲備工作。在檢查完畢、即將準備返程時,發現一輛廂式貨車正準備駛進該站,執法人員隨即上前進行查驗。但該車駕駛員一發覺是執法人員前來檢查,立即棄車逃走,連車鑰匙都沒有拔走。
經燃管辦工作人員確認,該車廂內載有109個液化氣瓶,且大部分都裝有燃氣。該委燃管辦工作人員隨即聯系運管執法人員前來協同執法。運管執法人員到場后,發現該車車身外部并無危化品運輸標識,且車頂沒有安裝寫有“危險”字樣的綠色頂燈,可以確認為無運輸資質。
正在這時,一名女子來到現場,自稱認識司機。執法人員隨即開具處置告知單,并將車內燃氣瓶轉移至武煤百江作專業處理,而后將違法車輛轉移至停車場暫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