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晚傳媒·武漢晚報1月5日訊(記者張全錄 通訊員劉洪凱 嚴國鋒)5日上午,洪山區城管委燃管辦與青菱城管一中隊聯合在青菱街某瓶裝液化氣儲備站執法,恰巧一輛廂式貨車正駛進該站,執法人員隨即上前進行查驗。該車駕駛員發覺是執法人員前來檢查,立即棄車逃走,連車鑰匙都沒有拔走。
經燃管辦工作人員確認,該車廂內載有109個液化氣瓶,且大部分都裝有燃氣。工作人員隨即聯系運管執法人員前來協同執法。運管執法人員到場后,發現該車車身外部并無危化品運輸標識,且車頂沒有安裝寫有“危險”字樣的綠色頂燈,可以確認為無運輸資質。
正在這時,一名女子來到現場,自稱認識司機。執法人員隨即開具處置告知單,并將車內燃氣瓶轉移至武煤百江作專業處理,而后將違法車輛轉移至停車場暫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