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10月12日訊(通訊員 曾建英 陳光令)日前,記者從市營商環境專項巡查第九組獲悉,經江夏區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28家企業給予政策獎勵,區財政局按會議要求,將285萬元的獎勵資金撥付到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目前,企業獎勵資金已全部兌現完畢。
5月底,市營商環境專項巡查九組調研走訪企業時,多家企業反映江夏區“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等獎勵政策未兌現。根據企業反映,市營商環境專項巡查九組查閱了省、市、區相關的獎勵文件,了解了相關的獎勵政策,按《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商標品牌戰略促進經濟發展的意見》(夏政〔2011〕15號)文件規定,凡在江夏區從事生產經營并依法納稅的企業或組織,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湖北省著名商標、武漢市著名商標認定的,在市人民政府獎勵的同時,由區人民政府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專項獎勵。2012年以來,全區有28家企業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但區政府獎勵政策未兌現。
6月份,市營商環境專項巡查九組此問題列入問題清單,向區政府進行了集中交辦,并約談區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聽取“馳名商標”等獎勵政策兌現情況的匯報,督促限期解決問題。區財政局作為承辦單位對此問題的辦理情況進行了回復,回復稱將督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區政府作出專題報告,請求區政府召開政府常務會,專題研究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等企業給予政策獎勵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