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10月25日訊(通訊員 鄭湘紅 柳璐)市營商環境專項巡查第九組在前期走訪調研時,亞光維綸管業有限公司企業負責人反映該企業屬生產型企業,主要生產纖維水泥維綸管,車間作業時粉塵較大,區安監局到該企業檢查安全生產時,發現該企業員工未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要求限期整改完成,但企業不知在何處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巡查組得知該情況后,于10月11日將該問題交辦至區衛計委。10月12日,區衛計委組織區第一人民醫院分管領導及區人民醫院健康管理中心與企業聯系。按照《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5號)第十二條的規定:在職業健康檢查中,需要該企業先提供職業危害檢測報告。亞光維綸管業有限公司不知由何機構提供檢測報告,區人民醫院健康管理中心不具備檢測資格,經區衛計委多方聯系,了解到湖北省地礦醫院具備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職業病檢查資格。區人民醫院將省地礦醫院具體負責該項工作負責人的聯系方式及職業健康檢查具體流程告知企業負責人,等取得相關職業危害檢測報告后再進行職業病體檢。巡查組電話回訪時,企業負責人稱沒想到效率如此迅速,再三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