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揚州市教育局公布2023年春學期市直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范圍覆蓋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江蘇省學生資助申請平臺進行網上申請,地方政府特殊困難助學金、市直學校特殊困難助學金按要求向學校提交申請。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市直學校有八類學生可申請資助,具體包括:民政部門認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戶子女、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孤兒等困境兒童、低保邊緣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難家庭子女;鄉村振興局原認定的建檔立卡家庭子女;殘聯認定的殘疾人及殘疾人子女;因公犧牲警察子女;退役軍人事務局認定的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子女、烈士子女;少數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因重大突發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災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其他特殊經濟困難家庭學生。
目前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標準為揚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小學生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生根據困難等級,分為一般困難每生每年1250元,比較困難每生每年1600元,特別困難(孤兒、最低生活保障戶子女、特困供養人員、原建檔立卡家庭子女、殘疾學生、優撫對象子女、因公犧牲警察子女、低保邊緣家庭子女)每生每年2000元。
普通高中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按照困難等級分別為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000元,比較困難每生每年22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2500元。中等職業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平均每生每學年2000元。
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學生免除學費;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非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生中涉農專業學生免除學費;對在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符合國家標準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一、二、三年級學生,按照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標準免除學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