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自熱式方便火鍋越來越受市民青睞,很多火鍋店都推出了自家的方便火鍋。接下來,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加強自熱式方便火鍋生產的監管。記者7月31日從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獲悉,該局制定的《成都市自熱式方便火鍋生產許可審查方案(試行)》(征求意見稿),現正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于2017年8月16日之前,通過郵件方式向食藥監部門反饋意見。
食藥監部門表示,自熱式方便火鍋容易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和超量使用;微生物超標,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產品內包裝車間環境控制不好,容易造成產品微生物污染;餐盒、餐具、發熱包等質量不符合要求導致污染。
為保證食品安全,規范成都市自熱式方便火鍋的生產加工行為,成都市食藥監局出臺了征求意見稿,本方案適用于以火鍋底料、蔬菜制品、肉制品為主要原料,按相關生產工藝組織生產,配以其他配菜包(如蛋制品、淀粉制品等)、蘸料包、食品專用自發熱包、餐具等進行組合配裝而成的產品。自熱式方便火鍋的食品類別屬于方便食品中其他方便食品,產品品種明細為自熱式方便火鍋。
申請自熱式方便火鍋生產許可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申證企業應具備生產火鍋底料和至少一種主要配菜包(蔬菜制品或肉制品)的生產加工能力,具備獨立的加工車間和庫房。
(二)除主要配菜包以外的其他配菜包、蘸料包、食品專用自發熱包、餐具等可委托有相應資質的企業生產或按照采購制度外購。
(三)應設立獨立的組合配裝車間。并應設置相應的包材庫房、配菜包庫房、方便火鍋成品庫房等。
(四)方便火鍋中所含原料及配菜包原則上應是常溫下儲存的產品。如確需加入須低溫或冷凍儲存的食品成分,則應制定存儲、運輸、銷售等過程中的溫度控制制度并配備相應設備設施。
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對企業生產許可條件進行審查,其中包括生產場所核查、設備核查和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核查等。生產自熱式方便活動將重點控制5個環節,其中?包括火鍋底料控制環節,主要配菜包控制環節,委托生產或外購產品控制環節,餐盒控制環節和自發熱包控制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