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檢驗檢疫局揚州泰州機場工作人員在對來自泰國的航班入境人員攜帶物進行檢查時發現,一名入境旅客的包裹內攜帶多種貝類及一塊魚骨,打開包裹,該批貝類已經死亡并腐爛發臭。由于該旅客無法提供相關的檢疫審批手續與證書,工作人員依法截留并作后續除害處理。
經了解,該旅客是想把從沙灘玩耍時撿拾的貝殼帶回國作為紀念。未經隔離檢疫的動物或動物標本,是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主要傳染源,有可能攜帶多種病原微生物,極易傳播疫病,具有很大的檢疫風險。此外,污染水體中生長的貝類還是傳播甲型肝炎的重要媒介之一,且經常被檢測出重金屬超標。
暑期迎來旅游旺季,曼谷、普吉島等多條東南亞旅游航線滿足了旅客的出行需求,從海島旅游歸來的許多境外游客也攜帶大量貝殼類、魚類標本進境。對此,揚州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旅客,《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明確規定,活動物(犬、貓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動物、鳥類、魚類、兩棲類、爬行類、昆蟲類和其他無脊椎動物,動物遺傳物質、骨骼等屬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物,出境游旅客應加強國門生物安全意識,遵守法律法規,杜絕攜帶水生動物蒙混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