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連湖鎮食藥監所受理了一起過期食品投訴舉報案件。
據悉,連湖鎮接到群眾舉報稱連湖鎮中心校門口的小賣部在賣過期小零食。得知這個消息后,連湖鎮食藥監所立即組織工作人員前往被舉報商店調查情況,經工作人員調查,該商店貨架和門口的小攤并未發現銷售過期食品,但是在倉庫發現了一批剛過期不久的棒棒冰和雪糕,舉報者是其他零食的供應商,在供貨的時候發現了該倉庫存放的過期食品后及時檢舉。商店老板稱,這批食品剛過期,他就把食品收起來放在了倉庫,并未拿出去賣,也未來得及銷毀。針對上述情況,執法人員要求該商店立即銷毀處理這批過期食品,并對當事人存放過期食品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