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藥監局通報,在近期對全區范圍內生產經營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 、酒類 、餐飲食品4大類270批次食品的監督抽檢中,10批次樣品檢出不合格,其中九批次為食用油 。
據悉,不合格的食用油有調和油、棉籽油、純菜籽油等,不合格項目涉及酸價、過氧化值、溶劑殘留量、苯并[a]芘4個方面。
其中,和田再依吞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調和油(規格型號:4L/桶)、和田互喜普熱顆國際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2批次調和油(規格型號:2.7L/桶、4.9L/桶)、和田薩依瓦尼農業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純菜籽油(規格型號:3L/桶)均檢出酸值超標。
酸價(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的程度。《SB/T 10292-1998 食用調和油》中規定,食用調和油中酸價應當不超過1.0mg/g;《GB/T 1536-2004 菜籽油》中規定,壓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中的酸值,一、二、三、四級應分別不超過0.20mg/g、0.30 mg/g、1.0 mg/g、3.0 mg/g。
另外,麥蓋提縣飄香糧油加工廠生產的棉籽油(規格型號:18L/桶)、新疆麥蓋提縣刀狼春油加工廠棉籽油(規格型號:20L/桶)、哈密市瓜鄉油脂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棉籽油(規格型號:4.5kg/桶)檢出溶劑殘留量分別為45.0mg/kg、50.8mg/kg、124mg/kg。
《GB/T 1537-2003 棉籽油》中規定,除三級浸出油外,一、二級浸出油和一、二、三級壓榨油均不得檢出溶劑殘留量,當檢出值小于10mg/kg時,視為未檢出;三級浸出油溶劑殘留量不得超過50mg/kg。
另外,阿克蘇溫宿縣啟德油脂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核桃油(規格型號:1L/瓶)檢出過氧化值、苯并[a]芘超標;和田薩依瓦尼農業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純紅花籽油(規格型號:3L/桶)檢出過氧化值超標。
除食用油外,新疆億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昌吉市匯嘉時代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芝香烤里脊檢出菌落總數不合格。菌落總數是用來判定食品被細菌污染的程度及衛生質量,它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以便對被檢樣品做出適當的衛生學評價。菌落總數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標志著食品衛生質量的優劣。
針對此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地(州、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落實主體責任,采取封存庫存不合格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問題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相關報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藥監局關于公布2017年第二十七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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