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所發布的2017年12月《北京衛生監督行政處罰公示》顯示,北京5家餐飲公司因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被處罰。
處罰公示顯示,北京烈騎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因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相關規定,被警告。
北京市平順大紅果餐飲有限公司密云第二分公司因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相關規定,被警告。
北京清瀾坊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北京樂迪熊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因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相關規定,被警告、罰款1000元。
北京久品香飄餐飲有限責任公司因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相關規定,被警告、罰款3000元。因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相關規定,被警告、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