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嚴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全市人民群眾過上一個歡樂、祥和的傳統佳節,市市場監管委在全市餐飲服務環節開展節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各區局在前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餐飲食品安全風險排查、“明廚亮灶”和量化分級管理等工作基礎上,針對節日餐飲消費特點,強化監管措施,突出工作重點,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全面排查餐飲食品安全隱患
結合春節消費特點,突出監管重點,督促餐飲服務單位規范經營,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防群體性餐飲食品安全事件發生。以網格化監管和明察暗訪等形式對轄區學校食堂及周邊、城鄉接合部、旅游景區、承擔“年夜飯”的餐飲服務單位等重點區域餐飲單位進行食品安全隱患大排查,及時發現結構布局、洗消設施、清潔廚房、索證索票、人員培訓、健康體檢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對檢查出的問題或隱患,全方位督查督辦,確保徹底整改到位,從根本上提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和保障水平。
嚴查餐飲環節違法違規行為
以旅游景區(點)、學校食堂及周邊、大中型餐飲單位等為重點場所,以食品采購、餐飲具清洗消毒、清潔廚房、涼菜制作加工、人員健康體檢等為重點環節,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非法渠道購進食品及原料、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加強“年夜飯”申報登記工作,對“年夜飯”、團圓飯、婚宴等一次性人數眾多的聚餐行為,提前介入,督促餐飲單位嚴格落實各項食品安全制度,防止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
對農村集體聚餐及時發布指導信息,提示遵守餐飲食品安全制度,規范加工制作流程。
加強對米、面、食用油、肉制品、火鍋底料、水產品、豆制品等節日消費量大的重點食品品種及餐飲具的監督抽檢,對經抽檢發現的非法添加、濫用食品添加劑、肉制品中含“瘦肉精”“地溝油”等加大查處力度,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加強學校、幼兒園和校外托管機構食品安全監管
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食安辦〔2016〕12號)和《天津市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津食安辦〔2017〕22號)的要求,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抓好學生寒假前、后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防止發生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督促和指導學校(含托幼機構)充分利用寒假期間,對學校食堂前一階段檢查中發現的設施問題,進行升級改造,添置必需的設施設備,使其滿足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條件,并在春季開學期間對學校食堂整改情況組織開展全面檢查。
建立餐飲單位“年夜飯”備案制
各區局組織召開會議,通報“年夜飯”申報、登記、備案等有關事宜,各街(鎮)監管所督促企業及時進行登記,特別是要對承擔100人以上“年夜飯”承辦單位的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開展相關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知識和食物中毒防控知識培訓,強化企業第一責任人意識,落實管理責任,嚴格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時,明確各餐飲單位的監管責任人,加強責任監督與事故防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