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江山市市場監管局提請市人民法院,對個體工商戶鄭某的10萬元罰款(含滯納金)申請行政強制執行。
2017年,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例行檢查時發現,鄭某所經營的食品商行存在出售超過保質期及未標注生產日期食品的行為。經調查,由于鄭某平時疏于管理,沒有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的貨物,致使過期及未標注生產日期的食品仍在對外銷售。
執法人員現場查獲過期及未標注生產日期的糖果共21個品種,共達185.3公斤。依據《食品安全法》,執法人員對鄭某處以5萬元的罰款,同時銷毀了這批糖果。在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后,鄭某不予理睬,為此,本月市人民法院將依法對其實施行政強制執行。
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選購散裝食品時,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并保存好相應的購物憑證,看清外包裝上的廠家名稱、產品成分、配料表等標識;真空包裝食品需查看包裝是否漏氣。尤其要注意產品標注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對于沒有標簽和標識的散裝食品多長個心眼;遇到食品安全問題,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
“目前我市正在創建省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關乎每個人的健康,希望廣大市民自覺抵制不安全食品。”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