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食品小作坊監管工作,根據《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合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合肥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目錄》(2018年版)。經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專家論證修改定稿后,并經市政府法制辦審查通過,于2018年3月15日正式公布實施。
《目錄》的制定本著保障安全、方便群眾、尊重傳統、引導食品產業健康發展的原則,經過風險評估論證,明確了我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
該《目錄》是今后我市食品小作坊監管的重要依據。食品小作坊生產經營該目錄明令禁止品種的,將依據《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嚴肅查處。
政策解讀
一、編制依據
《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五十條規定,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制定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目錄和禁止食品攤販經營的食品目錄,向社會公布,并根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結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和食品安全狀況等進行調整。禁止生產加工和經營的食品目錄應當向省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二、制定《禁止目錄》的必要性
加工食品種類繁多,其中一些食品類別和食品品種食品安全風險相對大。但食品小作坊生產條件簡單,質量控制能力較弱,違法成本相對較低,難以保障這些較高風險食品的質量安全。明確禁止小作坊生產這些高風險食品,可有效降低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飲食安全。
三、編制原則
?。ㄒ唬鹬貍鹘y,方便群眾,符合地方食品產業實際。在風險相對可控的情況下,不宜盲目擴大禁止品種。
(二)《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已明確禁止的全部列入。
?。ㄈ┪戳腥搿栋不帐∈称钒踩珬l例》禁止目錄的品種,如我市小作坊可能生產的,根據風險評估情況確定是否禁止;如我市小作坊不生產的,暫時不予以考慮,以后修訂時根據需要經評估后決定是否列入。
?。ㄋ模┏紤]食品加工工藝要求、消費人群等風險因素外,鑒于食品小作坊摻雜使假違法成本相對較低,對于易出現使用劣質原料、摻雜使假的品種也應重點防控。
?。ㄎ澹楸苊馄缌x,食品品種類別、明細統一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公布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的公告》(2016年第23號)執行。
四、我市增加禁止品種的說明
?。ㄒ唬└鶕栋不帐∈称钒踩珬l例》對小作坊的定義,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產加工場所,從業人員較少、生產加工規模小、生產條件和工藝技術簡單,生產加工傳統、特色食品的生產經營者。我市擴大禁止的食品品種大部分對生產場所、設備及質量管理的要求較高,由于食品小作坊生產條件較為簡陋,食品安全控制能力較差,原料進貨查驗不到位,食品添加劑使用不規范,容易出現使用違法原料(如廢棄食用油脂、動物下腳料、工業酒精等),濫用食品添加劑,以及生產過程交叉污染,產品腐敗變質、油脂酸敗、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等問題,應禁止小作坊生產來保障食品安全。
(二)采購食用油進行分裝、調和,使用食用酒精生產配制酒類,采購蜂產品進行加工,雖然工藝并不復雜,但均不屬于傳統食品生產工藝,允許小作坊生產,摻雜使假風險大,且這些產品摻雜使假不易被消費者鑒別,使用工業酒精生產各類配制酒甚至有致命危害。
?。ㄈ﹤鹘y的醬鹵肉、烤肉小作坊生產工藝與餐飲服務環節加工方式相同,產品保質期短,不需要使用防腐劑。此類產品,如使用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作為防腐劑,用量控制不當會導致食物中毒,風險巨大。為減少小作坊生產熱加工類熟肉制品的風險,我市參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部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規定》(2012年第10號公告),禁止此類小作坊使用亞硝酸鹽。
(四)白酒屬于國家產業政策限制類產品,不允許新辦白酒生產企業。且白酒產品存在使用工業酒精的巨大風險?!秶沂称匪幤繁O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酒類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一〔2017〕189號)規定白酒小作坊不得在登記備案的行政區域以外銷售。本著尊重傳統、控制風險的原則,我市允許固態法發酵白酒小作坊生產,但限制其產品只能在自家實體店進行銷售,不允許通過網絡或者其他經銷商進行銷售。
?。ㄎ澹┦称方洜I者在其經營場所制售食品不適用本目錄,按食品經營相關規定執行。
五、《禁止目錄》如何調整?
為保證《禁止目錄》的科學性、及時性和有效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根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結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和日常監管等情況,在食品安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將對禁止食品小作坊加工的食品目錄適時調整。同時,積極引導有條件的小作坊通過升級改造,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