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肥產品“七天瘦”停止生產后,微商張婷開始自己生產。
她以1.3元/粒的價格購入一款“澳斯康”減肥膠囊,又定制了“七天瘦”的包裝等,將“澳斯康”裝入“七天瘦”的瓶內(每瓶30粒),通過朋友圈出售,并發展下級代理商。消費者韓笑吃了1粒膠囊后,出現了嚴重不適,此后到派出所報案。
3月15日,上海虹口區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婷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3萬元;被告人張生(張婷的丈夫)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1萬元。
據法院透露,韓笑希望自己能有纖細修長的身材,嘗試了多種瘦身方法都不滿意。一次偶然的機會,經朋友介紹結識了專賣減肥藥的微商張婷。據張婷介紹,她售賣的減肥藥是純天然中藥、植物配方,完全無副作用,每天1粒,不用節食,無需運動,躺著都能瘦。
韓笑關注了張婷一段時間,發現她的朋友圈幾乎每天都有瘦身成功的用戶反饋,這讓韓笑本來就躍躍欲試的心更加堅定了,最終向張婷一次性訂購了一個階段共計800元的3瓶減肥膠囊。
收到貨后,韓笑迫不及待地服用了1粒,可誰知這1粒膠囊就讓她出現了嚴重不適,口干、頭暈、心慌,立即送往醫院后,經檢查所幸沒有生命危險,在家人的堅持下,韓笑到派出所報案。
接案后,民警根據韓笑提供的微商信息、銀行轉賬記錄,很快鎖定了張婷的真實個人信息。當民警一行來到張婷的住處時發現,這里隨處擺放著空藥瓶、包裝盒、標簽紙、各色種類的膠囊,儼然就是一個小倉庫。
據張婷交代,她從2015年開始做微商賣減肥產品“七天瘦”,積累了一定的客源,但是自2016年開始這一產品就停止生產了,于是她想出了偷梁換柱的方法。
從其他微商處以1.3元/粒的價格購入一款“澳斯康”減肥膠囊的產品,再定制了“七天瘦”的外包裝、藥瓶、標簽紙等,將“澳斯康”產品裝入“七天瘦”的瓶內,每瓶(30粒裝)以80-100元的不等的價格出售,由自己及丈夫一起通過朋友圈進行推銷及售賣,并發展下級代理商。當有客戶出現輕微不適的情況時,張婷就會向她們解釋這些是正常現象,并且再三標榜自己的產品是純植物無毒無害。
根據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張婷銷售的部分產品檢驗出西布曲明(減肥藥有效成分,已停產),部分膠囊中未檢出西布曲明。經查,張婷向其下級代理商銷售的價格達20萬元左右。
法院認為,張婷及其丈夫張生結伙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應當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張婷系主犯、張生系從犯,張婷到案后向警方檢舉了其下級代理商,有立功表現,均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