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跨境電商體驗店”銷售模式逐漸在成都火起來。然而,在這些店購買食品,可得先看看有無中文標簽。3月19日,記者從成都市工商局獲悉,在“紅盾春雷行動2018”的“規范網絡購物秩序”子行動中,龍泉驛區某跨境電商體驗店因現場銷售無中文標簽進口食品,被罰款2萬。
2月5日,龍泉驛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轄區某廣場的“全球號某店”進行檢查,發現店內貨架上擺放的各類進口食品均無中文標簽。根據該店電腦中的“現場下單提貨記錄”,該店已有十種進口食品在線下銷售,涉案貨值金額5100元。
根據食藥監總局的相關規定,如果食品跨境電商企業在線下開設展示(體驗)店并有實際銷售行為的,應當依法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所銷售的食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
因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龍泉驛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沒收該店違法所得,并作出了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提醒,若發現實體店銷售的進口食品沒有加貼中文標簽,市民可向相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