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屢次夸大產品功能被罰的鴻茅藥酒,經過一系列事件發酵后,成為職能部門的重點監管對象。4月16日晚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就鴻茅藥酒有關事宜向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要求其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嚴格藥品廣告審批,加大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4月17日,三湘都市報記者經過市場調查后發現,對于含有“67種名貴中藥”、“健康長壽”的非處方藥(OTC)產品,市場反應不一。產品銷售價高出其他品牌藥酒數倍,導購們對該產品也有“治病中藥”、“保健品”、“輔助藥物”等不同的宣傳語言。
【市場】
價格高出同類產品近十倍
導購稱含多味中藥自然貴
4月17日,在長沙市湘雅路千金大藥房內,三湘都市報記者看到,在售的鴻茅藥酒被放在店內最打眼的門頭位置上。“是要買祛風除濕的藥酒嗎?鴻茅藥酒效果很好,一個月能賣五十幾瓶。”店內一女性銷售員介紹。
據了解,目前市場上銷售的鴻茅藥酒規格主要為4瓶裝套盒和500毫升單品裝,售價分別為999元和298元。不過,記者注意到,單瓶均在249元以上的售價,卻是其他同樣有著“祛風除濕”藥酒價格的數倍。
在凱樂國際小區老百姓大藥房內,除鴻茅藥酒外,還有仲景牌、同仁堂品牌“國公酒”,其250毫升裝價格則分別為13元和18元。“鴻茅藥酒屬于廣告商品,并且有多味貴細中藥,價格自然要貴一些。”當記者對產品價格差別提出疑問時,店內導購如是解釋。
銷量的快速增長還體現在網購平臺上,同日,記者以鴻茅藥酒為關鍵詞在淘寶網進行檢索。在阿里健康大藥房店內,促銷價298元每瓶的鴻茅藥酒顯示月銷量為3411筆,累計評價達到19120條。同樣是在該店鋪,達仁堂、同仁堂、仁和等品牌祛風除濕藥酒的月銷量均未超過400筆。
【質疑】
“藥品”還是“保健品”?
店員推銷說法不一
對于鴻茅藥酒是“藥”還是“酒”的定性,市場說法不一。4月17日,記者以風濕病、心臟病患者身份對鴻茅藥酒的使用療效進行走訪,卻得到不同的使用建議。
“鴻茅藥酒是國藥準字號商品,自然是能代替其他有同類效果藥品的藥。”在東牌樓一家海王星辰藥店內,導購員表示,一名86歲的類風濕患者,服用鴻茅藥酒后不僅腿腳有勁了,睡眠也得到明顯改善。
不過,在相隔幾百米的諾舟大藥房內,導購則表示,若消費者有心臟病、高血壓等慢性病則不建議飲用鴻茅藥酒,“鴻茅藥酒的部分中藥成分,容易引起并發癥。并且鴻茅藥酒一般做輔助型保健品,不能代替西藥,也不能對病灶起到快速治療的作用。”
相關專家表示, 鴻茅藥酒不是酒,也非保健品,而是一款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Z15020795的藥品,其“注意事項”明確寫著:“有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服藥7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嚴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關于鴻茅藥酒的不良反應一直沒有間斷過。2015年12月,在北京市延慶縣食藥監局調解的一起訴訟中,消費者郭女士投訴,反映其在某藥店購買了鴻茅藥酒等產品,服用后出現嚴重的身體不適,經協商,經營者同意退還消費者購買藥品的全部費用1627.8元。
【營銷】
廣告違法2600多次
此前,“每天兩口,健康長壽”、“中老年綜合調理的好方法”等話術,成為鴻茅藥酒的主打廣告詞。而在電視劇植入廣告中,鴻茅藥酒常常和食物一起擺在餐桌上。鴻茅藥酒也曾多次因夸大產品功能遭到各地監管部門的處罰。早在2009年,省食藥監局就曾對包括鴻茅藥酒在內的9個產品處以在常德地區暫停銷售的處罰。在公告中,省食藥監局指出,這 9種藥品在發布廣告中,存在擅自擴大功能主治范圍、絕對化夸大療效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行為。經查詢公告文件,不完全統計后發現,從2007年開始,鴻茅藥酒的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而在成為“暢銷品”的路上,鴻茅藥酒也從未停止在廣告營銷上的投入。三湘都市報記者梳理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的廣告備案信息,截至目前,鴻茅藥酒廣告累計投放1192次。從2017年1月至今的一年多時間里,投放廣告391條。作為同品類的OTC國公酒,投放藥品廣告截至目前僅有39條。
【建議】
藥品應明確
治療效果和治療方向
中國保健協會保健品市場工作委員會秘書長王大宏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因為藥食同源制度,一些酒中雖然含有中藥材,但只是普通配制酒,不能宣稱功效。一些未取得保健食品認證的企業,利用消費者追求“保健”與“養生”的心理,夸大、虛假宣傳其所生產的配制酒具有某種保健功能,甚至冒險添加違禁藥品。
此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醫藥專家向三湘都市報記者介紹,如果鴻茅藥酒當做藥品售賣,應具有明確的治療效果和治療方向,并附有詳細的說明書,“而且藥品也不能不分適用人群‘每天喝兩口’。”
4月16日晚,國家藥監局首次披露,該局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
最新進展
檢方責成變更強制措施
譚秦東17日已取保候審
4月17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發布通報稱,經研究認為,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并變更強制措施。同日,公安部刑偵局官方微博也發布消息稱,已責成內蒙古公安機關依法開展核查工作,加強執法監督,確保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辦理,相關工作正在抓緊依法推進中。
4月17日18時許,廣州醫生譚秦東取保候審后,從涼城縣看守所走出來。在看守所外,譚秦東說,感謝各位媒體的關注,“現在想哭,但忍住,自由真好”,并表示現在想好好吃一頓。他還表示,對自己所做并不后悔,“這是一個職業醫生應該說的真話”,“回去做個好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