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2018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分析的通告》。通告顯示,2018年第一季度共完成并公布568批次食品(不含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劑)樣品監督抽檢結果,檢驗項目合格的樣品564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樣品總體合格率為99.30%。
根據通告中的抽檢結果匯總表顯示,在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不合格的食品類別包括肉制品、酒類和水果制品。其中,在抽檢的71批次肉制品中,合格率為98.59%;21批次酒類合格率為90.48%;29批次水果制品合格率為96.55%。通過抽檢發現的主要問題有:第一季度抽檢發現的主要問題有食品中微生物污染問題和食品中質量指標不符合標準問題,分別占不合格總數的50%。
酒類食品合格率最低
通過上述數據可以發現,在第一季度的食品抽檢中,酒類食品的合格率最低。
酒類食品成為食品抽檢中的“重災區”并非首次。最近一次可回溯到2017年12月全市的食品抽檢,在當次檢出的5批內在質量不合格產品中,不合格酒類就有3批次。
為了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酒類食品的違法行為,惠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7年12月上旬至2018年3月中旬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酒類百日專項整治行動,對全市酒類生產經營情況進行普查登記,整治范圍涵蓋全市酒類生產經營的企業、單位和個人,重點整治擅自從事酒類生產經營行為,經營問題酒類、假冒酒類產品等行為,此外,還將加強流通環節酒類的抽樣檢測。
據統計,開展行動以來,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4067人次,執法車輛865車次,檢查酒類生產經營單位2678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81份,查獲假冒偽劣酒類實物商品208瓶,貨值17.89萬元;查獲涉嫌違法購進假冒偽劣洋酒憑證8張,記載涉嫌購進假冒洋酒金額20多萬元,立案調查15宗,案涉貨值37.89萬元,結案11宗,罰沒款8.4萬元。依法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案件1宗并列入了黑名單,涉嫌違法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3宗,有力震懾了違法犯罪行為。通過開展酒類百日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了酒類生產經營行為,凈化了酒類市場環境,為打造我市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市夯實了基礎。
據悉,惠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嚴格按照省局酒類食品專項打擊工作要求,繼續加大專項打擊力度,創新監管模式,改變依靠抽檢發現酒類生產經營問題的單一監管方式,積極推進酒類溯源信息化數據化監管方式,形成抽檢、溯源、品牌維權等科學有效的監管措施,建立健全酒類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提升我市酒類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對于涉嫌犯罪的,將一律移交公安部門依法偵查處理,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酒類食品消費安全。
多措并舉嚴查食品藥品違法
2017年以來,我市深入貫徹“最嚴處罰”標準,“打窩點、清隱患、保安全、促穩定”,多措并舉嚴厲查處食品藥品違法行為。重點開展了打擊利用互聯網實施食品藥品違法犯罪的“清網行動”、城鄉結合部及農村地區單體藥店和個體診所藥品經營秩序的 “清渠行動”、中藥飲片經營活動專項治理的“正本清源”行動;開展包括桶裝飲用水、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生產經營“兩超一非”等多項專項整治。2017年,全市共立案查處食品藥品違法違規案件1127件,罰沒款總額達518.204萬元,搗毀地下“黑窩點”5個,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件1張,移送公安案件34起,聯合辦案17宗,協助逮捕犯罪嫌疑人39名。
2018年,全市共立案查處食品藥品違法違規案件214件,罰沒款總額達143.328萬元,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件1張,移送公安案件6起。
同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斷強化“兩法”銜接,聯合公安機關組織開展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破獲了多起制假售假食品藥品案件。其中,惠陽淡水1宗涉嫌生產銷售“黑金剛”“偉哥”等假藥案,以及惠東平山1宗涉嫌生產“榮華月餅”“安琪月餅”等假冒月餅窩點案 (涉案貨值約150萬元),被省食藥監局列為下管一級的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