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城區紀委監委試行“飯局”報備管理制,該區紀檢監察系統的工作人員參加“飯局”前都需要填寫《“飯局”備案表》進行報備。
該“飯局”報備管理試行辦法適用于鹿城區紀檢監察系統工作人員,包括借用人員和臨聘人員,“飯局”指的是赴酒店、農家樂、企業、民居等地參加聚餐活動。參加家庭親屬聚會可不予報備。
該區紀檢監察系統工作人員參與“飯局”,原則上采用事前報備和書面報備:填寫《“飯局”備案表》,報告參加“飯局”的時間、場所、組織人員、事由、費用承擔等情況。
該辦法對部分嚴禁參加的“飯局”作出詳細的規定:嚴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紀執法和有損紀檢監察干部形象的“飯局”等活動;嚴禁到私人會所和具有私人會所性質的隱蔽場所參加“飯局”;嚴禁“飯局”中強行勸酒、醉酒、酗酒;嚴禁酒后駕車、酒后滋事。
如果參與“飯局”未經報備,會接受哪些處理?辦法同時列明,未經報備,被查實一次的,予以提醒談話;被查實二次及以上的,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書面檢查、誡勉談話等處理。在參與“飯局”中,因行為失當造成不良影響或發生違紀違法行為的,一律先停職檢查,待查明情況后,依照黨紀政務相關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