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日前呼和浩特召開的食品藥品安全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自2016年5月被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確定為第三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試點城市以來,呼和浩特嚴格按照“四個最嚴”和“四有兩責”要求,全面對照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標準,廣泛開展全域性、群眾性創建活動,扎實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試點創建工作,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治理能力和群眾滿意度不斷提升。
目前,呼和浩特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已進入自查自評階段。下一步,呼和浩特將突出群眾滿意和社會認可,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
嚴格落實黨政同責要求。呼和浩特各級黨委、政府和監管部門要按照“四有兩責”工作要求,深入持續夯實基層基礎,突出加強能力建設,將經費足額納入預算,加大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投入,保證經費保障到位。要加快推動基層監管所標準化建設,加強監管基礎設施和裝備配備,切實做到“兵強馬壯”。要優化整合檢驗檢測資源,更加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要繼續完善網格化監管工作,運用好信息公開手段,建立更加嚴密高效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切實把各項責任落到實處。
加大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全面加大食品從農田到餐桌的治理工作,將食品安全工作深度融入全市開展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深入開展“四白”食品、小作坊、小攤販、農貿市場、便民市場專項整治,重點對食品“六小”行業、食用農產品種養植(殖)、食品加工園區、屠宰廠(場)、餐廚垃圾收運處置等環節進行全方位的集中整治,顯著改善全市食品安全環境,努力建設“食安首府”。
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呼和浩特將嚴格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制定的《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標準(修訂版)》《評價管理辦法》及自治區食藥安委辦制定的《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全面梳理開展創建工作以來所采取的措施及成效,規范、有序、高效地推進自查自評。同時,將盡快開展并完成全市的食品安全群眾總體滿意調查,為順利迎接并通過自治區初評打下扎實基礎。
堅持示范引領。嚴格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辦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雙安雙創”工作的意見》要求,大力開展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工作。持續開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示范市場創建工作,由點及面、以點帶面,提高創建“含金量”。同時,將大力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嚴防不安全食品下鄉,促進城鄉協作互動、共同發展。
構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呼和浩特將有效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落實舉報獎勵辦法,提高群眾參與食品安全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監督企業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充分調動各方社會力量、食品行業協會、新聞媒體參與創建,加強風險交流,構建誠信守法環境。努力構建政府監管、行業自律、部門協同、企業負責、公眾參與、媒體監督的“六位一體”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