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18號),不合格食品涉及廣東省2家生產經營企業(單位)。7月18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通告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
據通告,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抽檢的海南龍昆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來自廣州王品貿易有限公司的青棗(抽樣單編號:GC18000000004530071,規格型號:散裝稱重,生產日期:2018-02-27)氧樂果項目均不合格。
廣州市白云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廣州王品貿易有限公司送達了不合格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廣州王品貿易有限公司共購進上述抽檢不合格的“青棗”100斤,均已全部銷售完畢,無庫存。廣州市白云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令企業對問題產品實施召回,并對廣州王品貿易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