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昨天召開的全市打擊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今年以來,溫州市公安局聯合市海洋漁業局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行為,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截至7月底,全市公安機關共破獲非法捕撈刑事案件89起,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36人,破案數和刑事強制措施數較去年同期分別上升了32.83%和32.58%,非法捕撈刑事打擊成效居全省領先。
據了解,市公安局通過與市海洋漁業局建立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第一時間介入、第一時間辦理、第一時間會商”的“三個一”機制,有效強化了公安和海洋漁業等部門的行刑銜接工作,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工作。特別是從今年5月份伏季休漁期以來,市公安局聯合市海洋漁業局,開展了伏季休漁期非法捕撈專項打擊整治行動,共破獲在休漁期間的各類非法捕撈刑事案件62起,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142人。
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既嚴重破壞了國家水產資源管理制度,危害了水產資源的存留和發展,又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降低了海洋、河湖的凈化作用。下一步,公安機關將持續對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保持“零容忍”的打擊態勢,進一步加強聯合執法和專項打擊力度,爭取再打擊一批頂風作案的違法犯罪分子,再摧毀一批破壞漁業生態資源和海洋生態環境的犯罪團伙,確保實現社會效果、經濟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相統一。
案例一
刀魚黑色產業鏈
3年獲利400多萬
今年5月8日晚,永嘉縣公安局專案組偵查人員在該縣橋頭鎮至橋下鎮的甌江水域內,當場查獲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的黃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現場查獲加裝電網的捕魚船五艘,刀魚近百尾,電網、大型電機等設施。
據偵查人員介紹,近年來長江流域的刀魚因過度捕撈,已瀕臨滅絕,甌江刀魚資源也已逐漸枯竭,加之蘇、滬地區視刀魚為珍寶,刀魚的價格也水漲船高,一度達到萬元一斤的價格,從而滋生了甌江流域非法手段捕撈刀魚并轉賣蘇滬地區的黑色產業鏈。經查,黃某等人以漁船電網拖拽方式在永嘉縣橋頭鎮至甌江三橋一帶的甌江江面進行非法捕撈刀魚作業,隨后將四兩以上的刀魚以數千元一斤的價格販賣給魚販子,魚販將甌江刀魚冒充長江刀魚后以近萬元一斤的高價轉賣至蘇滬地區,2016年至2018年期間,黃某等人獲利達四百余萬元。目前本案已到案5人,另有大批犯罪嫌疑對象身份待查;查扣刀魚近百尾、漁船五艘,初查涉案金額達六百余萬元,一條從溫州甌江到長江三角、蘇滬地區的非法捕撈刀魚轉賣的黑色產業鏈條被切斷。
案例二
“三無”船舶捕魚
高收益里藏高風險
今年5月27日深夜,黃某某、林某某等5人駕駛一艘“三無”泡沫漁船,攜帶網具,出海進行非法捕撈。次日凌晨,黃某某一行收網回港時,被蒼南縣公安局及蒼南縣海洋漁業局工作人員當場截獲,共查獲漁獲物180斤及捕撈工具定置單片刺網若干張。
在審訊過程中,犯罪嫌疑人黃某某交代,由于高利潤的誘惑,自己曾多次在禁漁期內駕駛“三無”船舶進行非法捕撈,可觀的收益吸引了葉某某、李某某等二人,后該二人主動要求加入黃某某非法捕撈的行列,共同進行犯罪活動的事實,直至被查獲,該五人共盈利20多萬元。
據蒼南警方介紹,蒼南縣地處浙江最南端,瀕臨東海,海岸線長168.8公里,沿海大小島嶼140多個,海岸江灣26處,得天獨厚的地理環境造就了蒼南富饒多樣的水產資源。在每年的禁漁期,由于個人利益的趨使,霞關、炎亭、巴曹等地的非法捕撈行為層出不窮,非法捕撈人員為了避開海上巡查,通常選擇在半夜出海捕撈,凌晨收網回港,同時使用的船舶多為未安裝北斗星定位、無法測量軌跡的“三無”船舶(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的“三無”船舶),不僅影響了海上航道的正常運行,對人員自身安全也有重大隱患。
案例三
灘涂非法架設小網
水產幼苗破壞嚴重
今年6月24日16時許,平陽縣公安局會同平陽縣海洋與漁業局執法部門通過海上聯合執法,出動警力25人,在平陽縣海西鎮陽嶼山灘涂破獲一起在禁漁期安裝非法網具捕撈水產品的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林某某等23人。現場扣押墻桿豎桿張網90張,青蟹苗幾百頭。
經初審,該23人都是海西鎮人,為了利益,大量購買網目尺寸極小的網安裝在灘涂上,一排排的網具形成捕魚的陷阱,利用海水潮汐的規律攔截灘涂上的水產品幼苗。而捕獲成功后,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等人只把有經濟價值的青蟹苗抓走販賣,其他幼苗就直接扔放在灘涂上,任憑太陽將其曬死,如此破壞性的捕撈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
目前該23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平陽縣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