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超過保質期的四季春酒,海南定安食藥監局近日依法對世紀華聯超市沒收違法所得10元,并罰款3000元。
今年6月12日,定安食藥監局執法人員接到投訴稱,定安定城世紀華聯超市所銷售的4瓶四季春酒已過期3個多月時間。隨后,執法人員依法對世紀華聯超市進行檢查。經檢查發現,該超市所銷售的4瓶四季春酒擺放在貨柜上,生產日期均為2015年2月15日,保質期為36個月。
隨后,該超市相關負責人提供了該批四季春酒生產企業的“三證”,進貨查驗記錄和檢驗報告等證明文件。因涉嫌銷售超過保質期的四季春酒,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4瓶酒進行查封扣押,并立案調查處理。
近日,定安食藥監局依法對世紀華聯超市作出以上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