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閩南地區雨水增多,野生蘑菇迎來生長旺季,泉州個別地方出現群眾采食有毒蘑菇中毒入院治療的情況。對此,市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昨日發布通告提醒廣大群眾,勿采、勿摘、不買、不賣不明品種野生蘑菇,不輕易相信網絡及一些不正規宣傳資料上的鑒別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
據悉,毒蘑菇中毒沒有特效治療藥物,因此預防尤為重要。一旦誤食毒蘑菇,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快催吐,并立即到正規醫院救治,最好攜帶剩余蘑菇樣品,以備進一步診斷治療,不要自行服藥,并注意保存食物和排泄物樣本,以便醫生檢查救治。如發生采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應向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市食安辦要求,城鄉集貿市場、旅游市場、超市不得銷售野生蘑菇;學校食堂、集體食堂、餐飲服務單位、自辦宴席、大型會議等群體性用餐單位經營者一律嚴禁加工、制售、食用野生蘑菇;公眾及餐飲單位不隨意采食、購買當地不熟悉或難以識別毒性和已霉爛的野生菌類,嚴禁涼拌食用菌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