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行為的監管,強化企業守法誠信意識,嚴厲打擊食品、保健食品違規營銷宣傳產品功效、誤導和欺詐、欺騙消費者等違法行為。9月6日下午,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茅箭分局、茅箭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茅箭分局、二堰街辦等多部門聯合行動,對二堰街道轄區保健食品經營單位進行集體約談。
會上,工商部門強調企業銷售的保健食品,產品標簽、說明書須符合相關規定,廣告內容必須與經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內容保持一致,且不得有夸大功能范圍、宣稱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虛構保健食品監制、出品、推薦單位信息、發布廣告內容未經省級食藥監督管理部門審查;不按照審查批準內容發布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強調經營單位要在取得經營許可資格后方可經營,要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銷貨臺賬、進貨查驗等制度,不得存在宣稱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欺騙、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對涉嫌非法添加的產品進行抽檢,并配合工商部門、公安部門對存在違法和欺詐、虛假宣傳的經營單位進行查處;公安部門將對存在欺詐和虛假宣傳中涉嫌犯罪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下一步,茅箭區局將繼續加大風險排查、監督檢查力度,加強聯合執法,強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等違法違規行為,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綜合治理工作,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經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