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記者獲悉,淄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一批行政處罰信息,其中山東省桓臺縣釀酒廠生產的特制三鞭酒酒精度數與標簽不符被處罰,該三鞭酒的2家經銷商也被處罰。
山東省桓臺縣釀酒廠生產的批次為2018/05/01的特制三鞭酒經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上述特制三鞭酒酒精度為29.2%vol,與其標簽標示的酒精度32%vol不符,該產品不合格。經調查核實山東省桓臺縣釀酒廠生產經營與標簽內容不符的特制三鞭酒,被淄博市食藥監局沒收違法所得六十元;并處罰款二萬元。
淄博高新區石橋諾郎自助餐廳經營與標簽內容不符的特制三鞭酒(生產商為山東省桓臺縣釀酒廠)、進貨時未查驗特制三鞭酒合格證明文件,被淄博市食藥監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經營的特制三鞭酒117瓶;并處罰款五千元。
周村酒泉商行經營與標簽內容不符的特制三鞭酒(生產商為山東省桓臺縣釀酒廠)、進貨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合格證明文件,被淄博市食藥監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一百六十元;并處罰款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