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9月20日,海南省食藥監局公布近期組織抽檢的9類產品264批次樣品的抽檢結果,19批次食品檢出存在問題,不合格項目涉及獸藥殘留、菌落總數、酒精度等。
不合格食品中六成為食用農產品
通報顯示,不合格食品中,食用農產品為12批次,占不合格食品的六成。
其中,5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獸藥殘留超標,包括萬寧興隆莫昭善雞鴨攤位、萬寧興隆曾玉蓮雞鴨攤位、三亞第一市場肖亞冠光雞攤位、東方南國超市貿易有限公司4家銷售的烏雞檢出磺胺類(總量)超標;白沙牙叉徐月勛光鴨攤銷售的文昌雞肉檢出尼卡巴嗪殘留標志物超標。
《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磺胺類(總量)在食品動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100ug/kg,禽肉中尼卡巴嗪殘留標志物不得超過200μg/kg。
另外7批次食用農產品則檢出了違規藥物。洋浦普瑞綜合市場熊芳C043號攤位和洋浦普瑞綜合市場林玉娟C041號攤位銷售的鴨肉、臨高江南市場秦不二攤位銷售的豬肉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海口美蘭白龍市場李丹梅光三鳥攤銷售的鴨肉、海南定安天安實業有限公司海口鳳翔東路店銷售的翠園紅鴨、三亞第一市場吉美玉光雞攤位銷售的水鴨檢出五氯酚酸鈉;陵水百佳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雞蛋檢出氟苯尼考。
《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呋喃唑酮、五氯酚酸鈉均被列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而氟苯尼考在產蛋家禽中的規定是禁用,所以蛋中不能檢出。
臘腸、蜂蜜中檢出抗生素
通報還顯示,海南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海南瓊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瓊寶牌香粒臘腸(規格:300克/袋,生產日期:2018-07-01)和海南尖嶺蜂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尖峰嶺土蜂蜜(規格:500g/瓶,生產日期:2018-06-01)檢出氯霉素。
氯霉素是一種廣譜抑菌劑,《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將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藥物。氯霉素會抑制人體骨骼的造血功能,引起人的再生障礙性貧血、粒狀白細胞缺乏癥等疾病,過量食用氯霉素超標的食品會對人體造成危害。
飲料、淀粉檢出衛生不達標
抽檢中還發現,海南方廣新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豐席樹牌諾麗原汁(規格:50ml/瓶,10瓶/盒,生產日期:2018-07-11)和)海南旺佳旺商貿有限公司海墾店銷售的標稱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 生產的禾日香牌生粉(規格:200克/袋,生產日期:2018-06-10),檢出菌落總數超標。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除上述產品外,國營海南省楓木鹿場生產銷售的康鹿牌鹿血酒(規格:125mL/瓶,生產日期:2018-04-20)、海口瓊山陳大貴新海府餐廳銷售的油條及海南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海口屹達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蝦仁也出現在了本次抽檢不合格名單之內。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責令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防控風險。
相關報道: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64批次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的通告(2018年第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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