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午,葛多街在蚌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收到了蚌埠市首張農村集體聚餐承辦經營的營業執照,自此流動餐飲大篷車成了“正規軍”。
去年年底,蚌埠市出臺了《蚌埠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試行)》。按照規定,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承辦者均是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的責任主體,對其舉辦或者承辦的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負責。農村集體聚餐承辦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并辦理食品攤販備案,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的親友應邀臨時提供加工等服務的除外。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餐飲服務單位承辦農村集體聚餐的,應當同時辦理食品推販備案。
如今,老百姓對食品安全的要求越來越高。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預防食品安全事故,促進農村集體聚餐規范化、標準化、市場化發展,切實消除農村集體聚餐的安全隱患,解決農村集體聚餐承辦者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核發問題,蚌山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提前介入,準確掌握農村大篷車經營狀況、及時發現問題,頒發全市首張農村集體聚餐承辦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滿足群眾不斷上漲的對農村集體聚餐需求的同時,也為食品安全保駕護航。
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對轄區內農村集體聚餐承辦者進行指導,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為鄉村振興和餐飲行業高質量發展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