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融媒體10月27日訊(記者馬振華)
網民:青年路愛特城小區物業,交房時就要求必須繳至少一年物業費才能完成交房手續,并充水卡的水,最高限定只能充50噸;從2016年11月后,所有已入住的業主,如果未繳物業費,就不能充水卡,無法用水。后經協調,才允許未繳物業費的業主一次充水5噸,繳費的業主一次最多只能充50噸。
長江日報記者從水務部門了解到,愛特城小區是高層住宅區,由于高層建筑涉及二次供水,因此由物業公司代收水費。
25日上午,長江日報記者隨江漢區房管局物業科工作人員到愛特城小區,工作人員向物業負責人解釋了新的《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按“條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以業主拖欠物業費,不配合管理等理由,減少服務內容,降低服務質量,終端或者以限時限量等方式變相中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以及實施損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區房管局物業科工作人員說,一次充水多少噸,目前沒有相關規定,一般都是按照業主自身用水量自己決定,物業公司不能以不交物業費為由變相限制供水。對此,物業公司承諾,不再因物業費斷電斷水,業主用水電氣遇到問題,報修后隨叫隨到,保證業主正常用水電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