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雙方聯合成立“智能零售實驗室”,研發支持零售業務數字化、智能化發展的系統產品模組,務實探索零售業務前沿的技術應用。
騰訊科技訊 4月25日,天虹百貨發布公告稱,與騰訊簽署合作備忘錄,就零售數字化,智能化等領域達成戰略合作。
據了解,雙方將共同探討智能識別技術在天虹全零售業態的應用,從前臺顧客服務到中臺適時智能管控、再到后臺大數據采集分析應用。同時,開展數據層面深度合作,應用于天虹顧客洞察、精準營銷、精細化運營和門店選址等,圍繞微信支付和金融業務的零售場景新應用開發和案例打造,以及將天虹成熟的數字化技術應用產品和工具在微信平臺模組化,并基于微信生態適時進行賦能輸出等內容。
以下為天虹公告原文:
天虹商場股份有限公司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
簽訂戰略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2018年4月25日,天虹商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簽訂了《天虹-騰訊戰略合作諒解備忘錄》,就零售數字化,智能化等領域達成戰略合作。
本次戰略合作事項不涉及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現將本次戰略合作情況公告如下:
一、合作對方情況介紹
名稱: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6500萬人民幣
住所:深圳市南山區高新區高新南一路飛亞達大廈5-10樓
法定代表人:馬化騰
經營范圍:計算機軟、硬件的設計、技術開發、銷售(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及限制項目);數據庫及計算機網絡服務;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不含固定網電話信息服務和互聯網信息服務,并按許可證B2-20090028號文辦);信息服務業務(僅限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并按許可證粵B2-20090059號文辦);從事廣告業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進行廣告經營審批等級的,另行辦理審批登記后方可經營);網絡游戲出版運營(憑有效的新出網證(粵)字010號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經營);貨物及技術進出口。
與公司的關系:該公司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合作的主要內容
雙方聯合成立“智能零售實驗室”,研發支持零售業務數字化、智能化發展的系統產品模組,務實探索零售業務前沿的技術應用。合作內容包括:
1、共同探討智能識別技術在天虹全零售業態的應用,從前臺顧客服務到中臺適時智能管控、再到后臺大數據采集分析應用。
2、開展數據層面深度合作,應用于天虹顧客洞察、精準營銷、精細化運營和門店選址等。
3、圍繞微信支付和金融業務的零售場景新應用開發和案例打造。
4、將天虹成熟的數字化技術應用產品和工具在微信平臺模組化,并基于微信生態適時進行賦能輸出。
三、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戰略合作是基于雙方資源和能力的互補與結合,助力雙方的戰略發展。有助于公司在人工智能技術和大數據方面進行創新應用和可持續發展,推動公司效率提升、成本降低和客戶體驗優化。
本次戰略合作事項對公司本年度及未來各會計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不構成重大影響。
四、風險提示
本次簽訂的備忘錄表述了雙方合作意向,之后雙方將盡快完成合作事宜的各項細化工作,并另行簽署協議。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將積極關注有關合作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天虹商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