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長杰里-布朗
BI中文站 6月29日報道
美國加州立法機構當地時間本周四剛剛通過一項數據隱私法案“加州隱私”,該法案旨在讓消費者對公司如何收集和管理個人信息掌握更多的控制權,之前該法案曾遭到以谷歌母公司Alphabet為代表的多家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對。
加州州長杰里-布朗(Jerry Brown)在州議會通過后,正式簽署了該法案。
根據該法案內容規定,從2020年開始,如果公司擁有超過5萬用戶的個人數據,就必須讓消費者隨時隨地進行查看,并且有權利要求刪除數據,同時不允許將數據出售給第三方。
每次違規,都會被罰款7500美元,目前該法律只適用于加利福尼亞州。
谷歌高管表示,該法案將帶來意想不到的后果,但并未說明具體的情況。科技公司們認為,這可能會毀掉自己開發產品和做生意的傳統方式。亞馬遜發言人表示:“我們在分享消費者數據的時候以保護隱私為首要目標,但這一法案可能會阻礙我們為用戶繼續提供創新服務的能力。”
加州保護就業委員會發言人Steven Maviglio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他認為《消費者隱私法》并沒有考慮實際的可行性,科技巨頭幾乎不可能遵守這一法案。這位發言人表示:“所有從亞馬遜購買商品的用戶都要求追蹤自己的個人信息使用情況,這不僅會給科技巨頭造成沉重的負擔,甚至會壓垮一些中小企業。”另外微軟也發布了一份聲明,表達了幾乎相同的觀點。“我們相信加州的這項措施可能會給企業和消費者帶來意想不到的后果,其實還有更好的方式讓消費者了解自己的數據使用知情權。”微軟發言人表示。
CTIA無線產業聯盟認為,該法案的通過將會扼殺美國的創新,并且讓消費者感到困惑。(編譯/音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