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一線》作者 韓依民
7月8日,景馳聯合創始人潘思寧繼昨日發布聲明控告景馳CFO呂慶未經同意質押其股權,近期又偽造潘的個人簽名,將北京景琪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執行董事變更為呂慶后,潘思寧今日下午再度發布聲明,追問了景馳科技董事會對其的回應。
今日凌晨,景馳科技董事會今日發布聲明稱,潘思寧已不是景馳科技的員工。并且據董事會所知,北京景騏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股東會已經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罷免了潘某法定代表人和執行董事的職務。
對此,潘思寧在今日下午發布的聲明中稱,根據北京景騏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和景馳科技有限公司的章程的規定,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本人是公司合法的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潘思寧表示,希望使用“景馳科技董事會”發表聲明的人,以實名來回應其的聲明,對其聲明中所述的“偽造本人簽名及股東會決議,非法變更法定代表人”等事實公開回應是否屬實。
潘思寧強調,未經合法程序,其仍是公司的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并非某人單方聲明、通知,甚至是非法偽造文件可以變更。
以下為潘思寧聲明全文:
就本人公眾號2018年7月7日所作的聲明,有個所謂的“景馳科技董事會”作了回應,根據北京景騏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和景馳科技有限公司的章程的規定,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本人是公司合法的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希望使用“景馳科技董事會”發表聲明的人,以實名來回應我的聲明,對我聲明中所述的“偽造本人簽名及股東會決議,非法變更法定代表人”等事實公開回應是否屬實。
本人再次聲明,未經合法程序,本人仍是公司的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并非某人單方聲明、通知,甚至是非法偽造文件可以變更。本人愿對聲明中所作陳述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也保留對相關人員的違法行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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