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讀研究生黃某深夜乘坐滴滴車回家,途中與滴滴司機起爭執后產生肢體沖突,兩人均有不同程度受傷。同時,針對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存在的不理性、不平和、不文明、不規范的問題,分局將嚴肅處理。
在讀研究生黃某深夜乘坐滴滴車回家,途中與滴滴司機起爭執后產生肢體沖突,兩人均有不同程度受傷。但黃某看病完畢后返回派出所被留置,親友提出質疑,公安雁塔分局回應稱符合法律程序規定。
據網上爆料稱,6月28日晚10時許,西安一所大學在讀研究生黃某打一滴滴車回家,途中與滴滴車司機程某發生口角繼而沖突。后黃某報警,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西影路派出所民警張某出現場,將雙方當事人帶回派出所。同時,讓雙方當事人去就近醫院檢查,要求檢查完回派出所接受盤問。后黃某家屬趕到派出所,要求帶其到醫院治療遭到拒絕,家屬要求與黃某見面協商如何調解此事,也遭到拒絕。辦案民警張某對家屬稱:“你兒子是18歲以上的成年人,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不需要你參與,留置12小時后放人。”
昨日下午1時許,華商報記者來到公安雁塔分局西影路派出所,說明來意,該所接待室民警表示,采訪需要局里政工科同意,但記者多次撥打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政工科一位負責人電話,一直沒聯系上。
7月9日下午1時56分,實名認證為“西安公安雁塔分局”的微博發布消息,對此事進行了回應。
回應稱,經警務督察部門調查,2018年6月28日晚10時40分許,西影路派出所接110指令處警西延路打架警情。經出警調查,當事人黃某當晚通過某打車軟件乘坐司機程某的小轎車,行駛至西延路上時,雙方發生口角沖突,兩人隨后下車在路邊推搡拉扯,后產生肢體沖突,兩人均有不同程度受傷。辦案中,民警在雙方同意調解,但未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適用繼續盤問規定》對雙方當事人采取繼續盤問措施,符合法律程序規定。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民警先讓雙方當事人自行去醫院診治,返回派出所后才開始對雙方進行詢問調查。同時,針對黃某所報打架時丟失財物的情況,民警第一時間到現場尋找但未果(現仍在全力查找中)。后在黃某家屬前來質詢時,因雙方情緒激動,民警與黃某及其家屬發生言語沖突。
目前,公安雁塔分局已由一名局領導負責,組成工作專班對案件繼續進行調查,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公正處理。同時,針對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存在的不理性、不平和、不文明、不規范的問題,分局將嚴肅處理。(華商記者 佘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