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寄丟畢業證
只賠付3倍運費共36元
合理嗎?
日前,江蘇省淮安市盱眙縣人民法院
公布了一起案件
相關話題沖上熱搜
后該郵件在轉投遞過程中丟失,至今尋找無果。張某認為,因畢業證書丟失后不能補辦,每次只能根據需要回學校補辦學籍證明,且一次只能補辦一張。
郵件的丟失對其后續就業、提干造成影響,要求快遞公司賠償多次補辦學籍證明支出的交通、餐飲、住宿等費用5515元,并賠償精神撫慰金。
因該郵件未保價,快遞公司認為只能賠償不超過郵費的三倍費用。雙方協商無果,張某訴至法院。
法院:快遞公司應賠償損失
并支付精神撫慰金
“盱眙法院”在推文中表示,畢業證書屬于特定物品,是持有人學習經歷的記載和證明,對持有人而言包含了特定的精神利益內容,具有紀念意義。畢業證書的永久性滅失勢必給張某造成精神上的損害。
依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規定:“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后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法官表示,學位證、畢業證丟失后無法補回原件,教育部的相關文件雖然確定畢業證明書與畢業證書具有同等效力,但二者畢竟內容上有所差異,分屬不同種類的證書。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本案是快遞服務合同關系,快遞公司在轉投遞的過程中將證書遺失,屬于履約不當,應對張某的財產損失及精神損失予以賠償。
法院判決:快遞公司賠償張某因補辦證明而支出的各項費用合計4000元,并賠償張某精神撫慰金5000元。
畢業證書運輸丟失損壞
此前也有發生
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媒體平臺發文,稱其碩士畢業證、學位證等3張證書被順豐撕毀,相關話題引發廣泛關注并登上熱搜。
中國科學院大學工作人員回應稱,原件無法補辦,可以開相應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