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涉及“人販子”余華英案件的其丈夫王加文,因涉嫌脫逃罪及拐賣兒童罪一案,在云南省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進行了一審開庭審理。記者從被害人代理律師王文廣處獲悉,庭審自上午九點開始,歷時四小時,未當庭宣判。
“人販子”余華英因“楊妞花被拐案”而廣為人知,該案件亦多次被揚子晚報紫牛頭條報道。余華英的丈夫王加文則涉嫌與四名被拐兒童案件有關,其中兩名兒童系他與余華英共同拐賣。此次庭審中,檢方主要指控王加文涉及拐賣李聰及另一名兒童,另外他還涉及一起脫逃罪。
王文廣律師作為“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中受害人楊妞花的訴訟代理人,曾參與該案的一審及二審過程。9月19日上午,在王加文的庭審中,王文廣再次以李聰家屬的訴訟代理人身份出席,并在庭審結束后向記者介紹了庭審情況。
據王律師介紹,庭審從上午九點開始,持續四個小時,其間兩名被拐兒童的親屬均到場,合議庭充分保障了各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然而,王加文雖然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但其認罪態度顯得較為敷衍,缺乏真誠的悔意。在整個庭審過程中,王加文僅對被拐兒童親屬簡單說了一句“對不起”。面對李聰母親卿素華質問“你給我帶來了22年的傷痛,你想用一句對不起就抹平嗎?”時,王加文選擇沉默不語,未作任何回應。
受害者家屬強烈請求法院對王加文予以重判。代理律師王文廣在庭審中發表了代理意見,他呼吁法院在量刑范圍內給予頂格處罰,并提出了包括22年尋子過程中的日常開銷、夫妻二人的誤工費以及精神撫慰金在內的三項民事賠償要求,總計550萬元人民幣。
揚子晚報此前報道:
1984年,王加文和21歲的余華英相識,后兩人結婚。1990年,王加文因盜竊罪被判刑。服刑期間,王加文從監獄脫逃,后使用多個化名藏匿重慶、云南、福建等地。脫逃期間,王加文與妻子余華英取得聯絡,二人以多次拐賣兒童的方式來賺取非法利益。
2000年,余華英曾因涉嫌拐賣兒童被抓。當時,余華英被邯鄲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兩個月后釋放。2004年,王加文與余華英在云南再次作案偷孩子時被抓,但兩人均隱瞞了真實身份,以假身份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后獲減刑三年。
余華英因拐賣兒童罪在2023年9月被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2024年1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目前,檢察院已追訴。
2023年7月,王加文被云南警方抓獲。王加文涉嫌與四名被拐兒童案件有關,其中兩名兒童系他與余華英共同拐賣。其中一名被拐兒童是卿素華夫婦2002年被拐走的兒子李聰。2024年9月19日,王加文一案一審開庭,未當庭宣判。